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伏法 杨彦明案涉资约9452万
杨彦明案涉资约9452万,6912万被贪公款去向不明
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执行死刑。
现年51岁的杨彦明是北京人,曾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根据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杨彦明贪污公款共计6912万余元,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致使上述国有财产遭受损失;挪用公款共计2540万元,案发前有1270万元未归还。
2005年12月,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杨彦明死刑。此案经过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两次审理,杨彦明一直拒不交代其贪污、挪用公款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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