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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丽传媒IPO屡战屡败 光线传媒33亿元套现


来源:经济观察报

3月28日下午,光线传媒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和《关于与新丽传媒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记者 张晓晖创业板上市公司—&m

3月28日下午,光线传媒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和《关于与新丽传媒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张晓晖

创业板上市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00251.SZ,下称“光线传媒”)最近跟腾讯做了一笔大生意:以33.17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把参股企业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丽传媒”)27.64%的股权出售给腾讯。3月28日下午,光线传媒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和《关于与新丽传媒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光线传媒自己的测算,这笔交易能够带来22.66亿元的投资收益,几乎是其2017年净利润(业绩快报显示为8.18亿元)的3倍。外界甚至用堪比公司四年来净利润总和来形容光线传媒的这笔收益。

四年前高溢价收购,四年后将高溢价出售,对于有着IPO预期的新丽传媒,光线传媒究竟是如何考量?3月22日中午,经济观察报记者致电光线传媒董秘办公室,对方回复称:出售新丽传媒,是公司高层反复衡量的选择,并非由于公司自身财务上的原因。

对于上述交易,投资者早已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炸开锅。他们纷纷提出问题:“公司刚刚出售新丽传媒获得了不菲的投资收益。公司在现金流充沛的情况下是否会考虑2017年年报高分红?请问公司何时披露2018年1季度业绩预告?公司刚刚出售新丽传媒所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会计入一季度的净利润里面吗?”

33亿元套现反复权衡后退出

光线传媒是一家老牌影视传媒公司。官网显示,光线传媒成立于1998年。2011年8月在国内创业板上市,是国内最大的民营传媒娱乐集团。光线传媒电影业务连续三年在中国电影行业综合排名第一,平均每年投资近20部电影,成功投资出品《美人鱼》、《泰囧》、《港囧》、《大鱼海棠》、《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左耳》、《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鬼吹灯之寻龙诀》等等,至今总票房超过200亿元。

光线传媒的利润快速增长始于最近三年。

新丽传媒的股权,是光线传媒2013年10月25日与新丽传媒及其股东王子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光线传媒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2926亿元受让新丽传媒27.642%的股份。

当时,新丽传媒是一家跟光线传媒同质化的影视传媒公司。新丽传媒主营业务以影视剧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在影视领域具有多年的运营经验。主要业务可细分为电视剧和电影两大业务板块。

光线传媒是从王子文手上买的新丽传媒27.64%的股权,王子文是新丽传媒的创始人之一,并出任新丽传媒的CEO。2009年王子文投资设立美锦影视,并出任CEO兼总裁,2011年美锦影视更名为新丽传媒,主要致力于电视剧制作、电影制作、全球节目发行、网络剧制作发行、广告和艺人经纪等领域。

至于当时光线传媒为什么要买新丽传媒的股权,在光线传媒2013年的公告中是这样描述的:本次交易新丽传媒的溢价率为586.16%。综合考虑新丽传媒的历史业绩、综合实力、行业地位以及项目储备,新丽传媒有着良好的未来发展前景、市场空间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公司预计本次投资新丽传媒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回报。但对照市场上整体水平,新丽传媒的溢价率仍然相对偏高。

而市场中更为关注的,是新丽传媒的IPO预期。但是,新丽传媒在IPO的道路上屡受挫折。

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光线传媒董秘办公室在回复经济观察报记者的时候,表述“出售新丽传媒,是公司经营层面在反复衡量IPO(指新丽传媒IPO)和目前卖给腾讯哪个更为划算,两者利益权衡后作出的经营决策。”

最终,2018年3月12日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2018年3月10日公司与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腾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3.1704亿元的对价将持有的新丽传媒27.642%的股份出售给林芝腾讯,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丽传媒的股份。林芝腾讯是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设在西藏的子公司。

四年前高溢价收购,四年后高溢价出售。

新丽传媒IPO屡战屡败

为何新丽传媒如此值钱,以及受到巨头腾讯的青睐?

打开新丽传媒官网,新丽传媒自称公司是“新丽传媒是国内最大的影视制作发行机构之一”、“中国影视内容产业的领先者”。

官网显示:新丽传媒成立于2007年,致力于电视剧、电影、网络剧制作以及全球节目发行、娱乐营销和艺人经纪等领域,拥有一支素质精良的专业化队伍,具有丰富的影视行业经验,拥有一流的策划、管理、经营运作人才和资深制作人、编剧、导演、演员等丰富的人力资源,与中央电视台及全国各省市电视台等国内主流媒体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并与日本、韩国、美国等海外电视台拥有长期合作关系。

光线传媒的公告中可见,新丽传媒主营业务为影视剧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可细分为电视剧和电影两大业务板块,出品了《辣妈正传》《虎妈猫爸》《北京爱情故事》等优秀影视剧,参与出品了《煎饼侠》《夏洛特烦恼》《火锅英雄》等影片。新丽传媒最近三年经营稳健,业绩良好。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丽传媒共计有27位股东,其中不乏像腾讯、万达影视这样的行业大佬。但从过往看,新丽传媒的IPO征途一直曲折。

2012年新丽传媒就曾进入过IPO初审,之后于2014年1月终止了申请。2015年11月再次申请IPO,后再次终止。2017年6月30日,新丽传媒第三次向证监会提交了招股说明书。

在第三次也就是最新的一次招股书中,新丽传媒透露出了很多内容。

比如在解释光线传媒为什么要从王子文处购买新丽传媒股权:“本次股权(指2013年光线传媒入股新丽传媒)转让系因王子文一直都有移民的意愿,基于国内影视行业禁止外籍人士持股的政策限制,需要进行股权转让。而光线传媒一直看好新丽传媒的发展,从而使得光线传媒有机会投资新丽传媒。”

然而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光线传媒与新丽传媒业务高度重合,一旦新丽传媒上市后,两者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同业竞争。

在A股市场,两次递交IPO申请,两次终止,并且第三次继续递交,这样的企业十分罕见,新丽传媒就是其中一家。

最新的招股书显示,新丽传媒2016年的营收为7.5亿元,净利润1.5亿元左右。光线传媒的公告中可见,新丽传媒2017年的营收为16.7亿元,净利润3.49亿元。

目前,证监会网站上仍然有新丽传媒的招股书。但是如果在IPO前夕发生如此重大的股权变动——第二大股东由光线传媒变更为林芝腾讯,那么新丽传媒第三次IPO或再存变数。

当前在影视领域,互联网巨头们在影视原创内容方面纷纷布局。阿里是光线传媒的第二大股,如今,腾讯将有望成为新丽传媒的第二大股东。

3月12日,光线传媒公告出让新丽传媒股份的同日,亦公告称,公司与新丽传媒于2018年3月10日在北京市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开发电影、电视剧项目。

从市场反应来看,光线传媒股价3月12日以13.3元高开,13日盘中触及13.97阶段高点后,开始震荡下行,3月23日收于1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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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胜忠 PF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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