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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的条件还不成熟
在文章刊发后,某研究员因为表达了赞成延迟退休的观点,连日来,他接连收到从全国各地寄给他的读者来信,“加起来有20封”。
针对广大读者对延迟退休问题提出的异议,这位研究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进一步表述了他的观点:“首先,延迟退休年龄要在人们自愿的原则基础上,搞一个政策设计组合,并且需要一个很长的过渡期。一些国家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到65岁,用了二、三十年的时间,每年只延长一两个月,而且都是自愿的。其次,在中国这个特殊的转型时期,要对过去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及其他一些特殊群体,保持原来的政策不变,进行适当地照顾,让自愿的选择余地更大,比如继续保持企业内退,有30年工龄的原来是什么政策可以继续保持等。”
随着全国各地职工对现时是否延迟退休年龄的关注,2006年12月2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公开表示,从我们国家的情况看,我国的退休年龄在国际上确实是偏低的。但是,我们国家的劳动力资源也是很丰富的。因此,是否延迟退休要统筹考虑各方面的情况。目前我们主要还是执行国家现行的退休年龄的规定,延迟退休年龄的条件还不成熟。
“目前在我国推行延迟退休肯定不可能。现在我国的劳动力供给旺盛,这种情况下没必要再延长退休年龄。国外推行延迟退休是劳动力短缺,因此,国外在这个时候推行更符合国情。而目前我国还用不着推行延迟退休政策,现在我们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年纪大的还不退,年纪轻的没有工作岗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延迟退休不能仅从单方面考虑,如果只考虑社保,延长退休年龄当然有利,但是对就业不利,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因此现在肯定不可能推行延迟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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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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