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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在下半年将不会对经济“急刹车”
2007年08月07日 09:18金融界投票数: 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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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调控:困局突围

自从公开承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的能源消耗水平比“十五”期末降低20%之后,中国政府就一直深陷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下称“双高”行业)的治理困局。

降耗第一年,政府就对“双高”行业下了一系列“猛药”,试图遏止其过快增长。如以产能和机组大小画线,关停小机组;执行差别电价,对“双高”企业收取高电价;制定每年降耗4%的任务和能效考核体系,将指标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和企业等等。

但这些政策没有收到明显效果——2006年,不仅工业增长速度没有明显放慢,全国每万元GDP的能耗与2005年比,也仅下降1.33%。这意味着在2006年,4%年度降耗目标仅完成了三成。进入2007年,“双高”行业产能的增速仍然没有下滑的迹象。

“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过快增长,不仅增加了节能减排的压力,也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难度。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是当前宏观调控的紧迫任务。”7月下旬,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贾银松对媒体公开表示。从6月开始,国家发改委会同八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双高”行业专项大检查,发改委将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定更加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

7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透露,下半年发改委将采取一系列更为严厉的打击措施,坚决遏制“双高”行业的扩张。

马凯称,首先是继续分解淘汰任务,下半年将把水泥、焦炭、电石、铁合金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到相关地区和企业;其次,发改委将对重点地区、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从严控制国家安排投资、核准的项目资金;在今年大检查的基础之上,发改委还将继续清理和纠正一些地方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优惠,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此外,还将通过一系列经济政策,包括价格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等,加大调控力度。

然而,在淘汰措施层层加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仍然对执行前景表示犹疑。地方发改委一位官员在向国家发改委汇报情况时透露:“在经济发达省份还好,但是西部的很多地区关停淘汰非常困难。去那里一看,一个县就一两家企业,全县的财政都指着这个企业吃饭!让他们怎么关?关了以后税收和就业怎么解决?”

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副主任也表达了担忧——“现在虽然有些行业的关停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我更担心剩下的企业可能都是一些‘硬骨头’,比如私人企业,关停了就无法收回投资。”

针对这种情况,马凯透露,下半年中国将建立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由中央安排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支持,同时,也要求地方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

上述政策之外,发改委在下半年还将建立一系列节能减排的配套政策,如加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发布粗钢、水泥、火电、铝等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节能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加强污染的防治等。

《财经》特约经济学家谢国忠认为,对于“双高”行业的调控,落实中最大的问题还是有法不依。为了GDP高速增长和解决人口问题带来的收入压力,地方政府不得不对某些“双高”企业视而不见,而“双高”企业降低成本占领市场以后,又形成新的恶性循环,使得更多企业不愿为减排增加投资。而且,这些产品中往往大量出口。“形成低价商品由别国消费者享受,而生产这些低价商品所形成的污染则要由中国消费者买单的恶性局面。”

作者: 李其谚 张环宇   编辑: 许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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