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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在下半年将不会对经济“急刹车”
2007年08月07日 09:18金融界投票数: 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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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改”与通胀:两难抉择

除了遏制“双高”行业,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也将是国家发改委在下半年力推的政策。但面对上半年已经开始逼近的通胀,决策者不得不面对两难抉择。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透露,下半年多项价格政策将继续推进。

在排污费改革方面,国家将逐步把排污费的标准提高到能够补偿环境治理的成本。2009年之前,将二氧化硫的排污费标准提高一倍;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的制度,扩大垃圾处理费收取的范围,费用征收标准提高到可以补偿垃圾处理企业的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成本;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提高水资源的价格;继续落实差别电价等。

“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的目标,是要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适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不能形成竞争的环节,也要考虑市场供求,发挥价格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曹长庆表示。他同时也承认,在下半年推进上述改革仍将面临很大困难。比如,这些改革将涉及不同部门、企业利益格局的调整,还要考虑宏观经济情况和人民的心理承受能力。

《财经》特约经济学家谢国忠支持中国对于资源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的改革,认为是应对目前形势的可行之策。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税收机制来降低能耗和污染问题。在中国,污染者付费以及弥补环保成本等原则,有助于解决原来污染制造者受利的现象,可以促使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环境治理中来。

上半年,中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平均同比增幅达3.2%,超过了3%的预定目标。对此,马凯一方面认为,目前还没有出现严重的通胀;另一方面也承认,价格上涨压力大,是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的主要问题之一。

中国国际金融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认为,“通过价格手段促进‘两高’问题的解决,在时点上应和通胀的高峰期错开。”

在这种压力之下,发改委在下半年将出台一系列稳定价格的政策。譬如加快价格检测预警机制,并在年内控制政府调价项目的出台。“凡是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涨幅已突破当地预期调控目标较多的地方,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促进节能环保以外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

国家发改委一位副主任则在会议上指出,虽说现在为了控制通胀率而不允许政府调价,但还是给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留出了空间。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财经》记者:“遏制高耗能产业的增长,这两年政府行政性的手段已经基本都用了,实践证明效果不大。目前可行的方法是提高能源价格,上调资源税。但面临通胀的压力,政府很可能因下不了决心而采取微调价格的政策,而微调恐怕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

主体功能区规划

8月初,国家建设部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在发改委工作研究会上也透露了中国主体功能区的编制情况。据悉,全国主体功能区编制规划将于9月完成初稿,并开始征求意见。

所谓“全国主体功能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全国国土空间最新布局办法。根据这一规划,全国国土空间将被统一划分为四类。一类是优化开发区,即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二类是重点开发区,即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三类是限制开发区,即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四类则是禁止开发区,即禁止开发的各类自然保护区。

一位参加发改委年中会议的人士透露,主体功能区的编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要把全国所有县的经济数据都输入,比如能耗数据、人口数据,最后得出哪些地区可以优化开发、哪些地区必须进行限制开发的结论。

目前中央的部委已经完成了对全国主要城市的数据统计,剩下的将留给各省去做,最终覆盖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对于每个开发区的指标,国家将实行严格限制。

据参与编制的官员透露,国家的财政、税收等宏观政策的调整,也将根据每个主体功能区的特点进行倾斜,目的是改变无论环境是否允许,各地都在大上“双高”产业的局面,最终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

然而,作为一个新的行政政策,主体功能区划分能否突破地方政府对于GDP的高涨热情和“有令不遵”的习惯思维,仍有待考量。■(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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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其谚 张环宇   编辑: 许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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