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阳光下的阴影,是路人皆知的秘密,却存在了许多年。购物卡背后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它充当灰色资金流的载体,流动于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借着“人情往来”的隐形外衣,成为不法分子行贿受贿的“新宠”。[网友评论]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但记者实地调查却发现,目前《意见》的执行流于一纸空文。 [详细]
内地出台措施规范购物卡,要求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详细]
温家宝指出,今年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当前社会上收送礼金的名目繁多,特别是收送各类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的风气愈演愈烈。一些单位集中购买商业预付卡,开假发票报销,用这些卡来送礼行贿。必须坚决治理。 [详细]
购物卡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但其中最大的获益者肯定是发卡的商家,可以获得巨额的无息现金流。山东政法学院讲师马凤春说,代币购物卡的消极作用很大,一方面可能成为腐败的工具;另一方面,扰乱了金融监管秩序,需要好好整顿。[详细]
本是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方便准备的,可如今却变成变相送礼的“洗钱腐败工具”灰色消费卡。但与此同时,对于购物卡“灰色消费”、“洗钱腐败工具”等的指责也随之而来。国际通用的购物卡到了中国有些变了味。[详细]
购物卡正在成为贪官受贿的某种新形式。它充当灰色资金流的载体,流动于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调研发现,在近五年审结的13起涉购物卡犯罪案件中,用购物卡行贿受贿的案件有6起,占46%。购物卡正借着“人情往来”的隐形外衣行走于腐败的灰色地带,成为不法分子行贿受贿的“新宠”。[详细]
持卡顾客凭借一张小小的卡片,便能买到包括衣服鞋帽、金银珠宝、家具汽车等几乎一切商品,同时还可以用它来支付餐饮、娱乐、健身等多项费用。在济南某大型购物广场收款台,短短一个小时时间里,使用购物卡前来结账的顾客有33人,占同时段所有顾客人数的三分之二左右。[详细]
购物卡是员工最欢迎的福利了,因为发现金,员工本人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购物卡就不用了,单位已经把税交了。而单位也乐意,是因为这笔钱如果不花出去,必须交企业所得税,这个税率高达25%。买购物卡,就是找专门做这个生意的公司,发票项目一般就是“培训费用”、“会议费”等,还可以把发票开成 “包装物”等。[详细]
故事要从金融街说起,不过主角并非财富精英,而是一群“路人甲”:手提一溜儿卡片,肩上背着个破包,里面放了数万的现金和一叠卡,见到路过的人就冲上去喊:“卖卡吗?”见到警车、警察则躲得比小摊小贩还快。 自复兴门地铁东北出口出来,就能看到他们,近百人的队伍,散落在自地铁口至投资大厦那段几百米长的路上。正是他们,打通了一条灰色产业链的前后两端,让其自如运转。
与“黄牛”来自一地一样,北京的“刷单者”多为安徽人。相对而言,他们的利润比“黄牛”还高,所承担的风险也更大:商场收银员、保安会紧盯着他们,而商场一个小措施就能令他们白忙活。
“资和信可以开咨询费、服务费的发票,还可以从商场开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发票,商场就更灵活了。”一位财务人员介绍说,这些发票在冲抵收入、减少纳税时很管用,机关单位还可以突击花掉未用完的预算,购物卡还可以发给大家作为福利,压缩员工需报税项目的支出,一举多得。
一家商场表示,购买5万元以上的购物卡,可获得1.5%的返点;5万元以下返点1%,返点均以回馈卡的形式返给购卡人;10万元以上的返点更高,双方可以面谈。办卡时不用出示身份证件。[详细]
行贿者用自己的现金购买购物卡,通过现金充入购物卡的方式,使自己对购物卡内资金的占有实现了身份的剥离,然后将这部分没有身份证明的资金送给了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受贿者。[详细]
近年,栽在购物卡上的贪官不少,大至厅局级干部,小至工厂采购员,虽然受贿金额相差悬殊,但是却都对购物卡“情有独钟”。购物卡这样受贪官“青睐”,主要原因是“婉转隐蔽、受者踏实”。[详细]
受贿者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行贿者谋利,行贿者取得了自己的期待利益。通过购物卡这个载体,“灰色资金流”完成了它第二个环节的循环,行贿者与受贿者均获取了预期利益。[详细]
受贿者所收取的购物卡,大多数要通过“黄牛党”实现兑现。“黄牛党”一般以高于收购折扣而低于购物卡面值的价格将购物卡兑现或者出售。“黄牛党”赚取买卡、卖卡的差价。 [详细]
低买高卖是黄牛党普遍的牟利方法。根据购物卡面值及使用范围的不同,回收价格通常为卡面价值的九折至九点三折,而抛出时通常用“团购”的方式,价格可以达到卡面价值的九五折甚至九八折。[详细]
资和信称早已实行实名制,那些销售预售卡的商场又是什么情况?记者随机走访了百盛、家乐福等商家,结果是都不需要提供身份信息。记者:今天央行不是说要实行实名制吗? 工作人员:您就填这个单子吧,我们对账用,和那没关系,还没执行到我们这呢。这个卡是不记名的,谁都能用。 记者:什么时候能施行实名制啊? 工作人员:不知道,买卡不送礼人家干吗花工本费买卡啊,直接买不就完了,是不是? [详细]
国家预防腐败局负责人日前表示,7部门正在会商推行“购物卡实名制”,以实现精准打击“购物卡腐败”。但记者经过层层调查却发现,其实早在1995年,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就曾发出通知禁止使用购物卡;1998年和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及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又曾数次发出通知,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这曾经被称为“禁卡令”,除此之外,各地也多次出台类似禁令。可见,要管购物卡,根本不是实名不实名的问题,而是明明已经被禁止的东西怎么会“活”得越来越滋润? [详细]
持卡者使用时是无需实名的,因此实名制对于受贿者基本很难构成约束;同样,除非受贿者被查,否则,即便是实名登记(很多肯定会用假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的行贿者也不用担心。对于购物卡限额发行制度,行贿者多办几张卡就可以了。另外,购物卡只是腐败交易的途径之一,腐败交易的其他手段还多如牛毛;规范购物卡,充其量只能算是反腐败的细节完善。治理收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固然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和重要环节,但更重要的仍在于整体反腐力度的提高和根本性反腐制度(比如官员财产公示)的建立。 [详细]
中央廉政之剑指向“腐败卡”。国务院办公厅25日转发人民银行等7个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一次性购买1万元及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实名登记,且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监管。商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预付资金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
我一直在考虑,购物卡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甚至双币种卡等等已经够用了,同时,现金才是最好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