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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昔日调侃科斯:想象丰富思考持久表面却笨拙得很

2013年10月19日 22:51
来源:凤凰财经 作者:张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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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芝加哥大学的两年中,我私下里与科斯研讨过的问题,其中一部分是关于我自己的研究工作,求他指导。那时该校的出版社已决定把我的《佃农理论》一书出版。我从未跟科斯谈及此稿的理论—凡是写好了的文章,我通常不愿再谈。但受了科斯的影响后,我在该书内补加了一章,是关于合约的选择的。本来我在论文内已谈到这个问题,但科斯给了我新的启发,使我决定将几页纸的讨论增加到数十页,成为独立的一章。

既然可以独立成文,我就把那一章改写,后来(1969)在科斯接编的《法律经济学报》上发表。该文的题目是《交易费用,风险规避,与合约的选择》。初稿是一九六八年初在芝加哥大学写成的。在校内传阅了几天后,施蒂格勒打电话给我,简单地说:“你那篇文章很有意思,下星期四是吉日,那天下午你要到我们的研讨会上来讲述一下。你可能不用说什么,因为在座的听众到时都会先把你的文章读过了的。”

芝大的研讨会—他们称为“工作室”(workshop)—举世知名,每星期都有五个这样的“会”,每个会有不同的学术范围。其中最有名的是弗里德曼的货币研讨会与施蒂格勒的工商组织研讨会。弗里德曼的比较特别:他的“工作室”是“关闭室”(closedshop),因为一个学年内不打算在他那里提供一篇文章的人,就不能参加。施蒂格勒的却是“开放室”(open shop),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但到场之前必须把文章读过。这些研讨会没有学分,算不上是课程,除芝大外,没有任何高级学府真正地成功过—长久地有多个热心的参与者—更何况芝大每星期有五个之多。

它们从不间断,参与的人事前都必定有所准备,而提供“论”稿的人可以借此机会而获益不浅。施蒂格勒主持的研讨会以“残忍”知名!在座的经济学教授与研究生参半,讲者可先作十五分钟的讲话,跟着的两个小时,听众就“大开杀戒”,没有人会手软的。我曾经见过一位外来的名学者,在施氏的“会”上被听众杀得片甲不留,面红耳赤,差不多要哭出来。听众中有一位看不过眼,就大声对那位外来学者说:“在我们这里你不能坐以待毙,你要反攻啊!”

话虽如此,能被邀请到施氏那“室”中讲话的,是一种光荣。我到芝大不到半年就得到施氏亲自邀请,喜出望外,心想,我那篇文章实在不错,你们再“残忍”也应该手下留情。到了那星期四的下午,我较早到场,大有关云长单刀赴会之感。那个研讨室的设计有点怕人。提供文章的讲者坐在最低之处,听众的座位高高在上,环绕着讲者。虽然初生之犊不畏虎,但我先到场,听众还没有来,坐在讲者的低位,向上环视一周,内心凉了一截!

听众准备到达。来的三十多人,有一半是当时大名鼎鼎的高手。这使我想起某电影中以婴儿祭神的故事。科斯最后进场。他选了一个最近我的正中座位,对我微微一笑,点点头,示意嘉许,使我感到一点暖意。阿尔钦刚到芝大来访问,也在座,但他带着些读物,坐在远处翻阅,没有看我一眼。

施蒂格勒首先说话,简略地介绍了我,说我只有十五分钟的“引言”时间。我开始讲话了:“这篇文章是我研究佃农理论的副产品。该理论的结论,是在资源的运用上,佃农合约与其他和约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就不能不问为什么会有不同合约的选择。我的佃农理论与前辈的不同,可能是因为在开始推理时我没有拜读前辈的著作。”只说了这几句,施蒂格勒就大声说:“这证明洛杉矶加大的老师没有好好地教你经济思想史!”众人都知道他是在说幽默话,于是哄堂大笑起来。

我正要说下去,但人们一见施氏开了口,就急不及待地发问或批评了。幸而,每一问题或批评都有人替我回应。在两个多小时的热烈争辩中,我自己除了开场说的几句话之外,就再没有说过什么了。替我辩护最力的是施蒂格勒与阿尔钦。在整个过程中完全没有发言的,是科斯与戴维德。

讨论会之前,我为此而失眠数夜,但到头来只听到他人争论两个多小时,闹得乱哄哄的,究竟我的文章是否被认为有点价值,就难以判断了。第二天,在餐厅里遇到戴维德。我当时跟他不熟,只知他是我的前辈,声望如雷贯耳。戴维德忽然走到我的身边来,轻声地说:“你昨天那篇文章,是几年来我读过的最好的一篇了。”他说完没等我回应就跑开了。我呆了一阵,掏出手帕,掩饰地抹抹快要留下来的眼泪。

(八)

能有机会与科斯讨论自己的研究工作,得到他热情的协助与鼓励,是我在芝加哥大学的重要收获。事实上,整个芝大学术气氛的浓厚,思想创新上的紧张刺激,是我生平仅见。我当时觉得,而今天也绝不怀疑,六十年代的芝大在学术上是处于至高之处。那里的经济学系、商学院与法律学院,三者打成一片,高手云集,每天的学术“节目”忙得不可开交。午餐之聚成为一种研讨会议,而晚上的酒会也是如此。

作为一个博士后的初级教授,我在芝大时其实是个学生。争取知识与思想启发的机会那么多,我从早到晚疲于奔命,晚上的酒会(每星期总有一两次为来访的学者而设的)散后,带着睡意回到住所,稍事休息,又得坐下来工作了。在经济学的历史上,似乎只有两个年代,两个地方,有那样热闹的思想“训练”所。其一是三十年代的伦敦经济学院,其二是六十年代的芝大。我六七至六九年在芝大,能身历其境地躬逢其盛,算是不枉此生。

那时,该校经济系的系主任A.Harberger告诉我,以他之见,当时该学习之强史无先例!于今回顾,他那似乎大言不惭的判断,倒是中肯的。试想,当时弗里德曼与施蒂格勒如日中天;舒尔茨(T.W.Schultz)宝刀未老(虽然其后要过好几年才能拿得他的诺贝尔奖);已故的H.Johnson其时还在芝大,旁若无人;R.Mundell(供应学派的鼻祖)要到一九七0年才另谋高就;Z.Criliches与R.Fogell在一九六九年才转往哈佛;H.Uzawa也是在该年锦衣日行,回到日本工作。今天,这些世外高人已是老的老,死的死,去的死矣!

这样鼎盛的阵容,其实只是当时芝大经济学家中的一部分。商学院内,A.Zellner与H.Theil是经济统计学的大宗师;E.Fama与M.Miller正在把今天大行其道的财务投资发扬光大。在法律学院,则有科斯与戴维德坐镇。当时的无名小卒有R.Zecher、W.Landes、R.Parks、D、McClosky、E.Diewert、A.Laffer(拉弗曲线的拉弗),与张五常。很不幸,贝克尔(G.Becker)在我离开芝大后才加盟。要是他早一年,我就更可夸夸其谈了。

是的,在芝大时,差不多每一个同事都可以是我的老师。这样的求学际遇,天下问到哪里去找?在那众多的亦师亦友中,我最接近的是科斯,他很愿意在我的思想上花时间,而我对真实世界的兴趣与他相同。我当时希望他能引导我的思想,但在另一方面,他那不知从何而来的创见着实吸引我。我从小对一个思想的形成就感兴趣。于是,和科斯在芝大校园漫步时,我不厌其详地追寻他思想的根源,而他也不厌其详地回答。

我当时对科斯的创见中特感兴趣的,可不是那后来闻名于世的科斯定律,而是他早期的公司理论。公司(或商业机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会有公司的存在?公司作用何在?这些大有意思的问题,是奈特在二十年代时发问的;到了今天,我们不仅还在提出这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整体,是经济学在七八十年代时最热门的话题。这些话题之所以在今天频频出现,说起来,倒不是因为奈特,而是因为科斯在1931年写成,欲发表于1937年的那篇《公司的性质》。

该文真可说一篇奇效之文。第一次阅读,似乎清楚明白,但多读几次,就大不了了。再读,就觉得深不可测。我读了十多次后,就得到这样的一个看法:科斯执笔写此文时只有二十岁,他当时思想还不够成熟,因为“公司”是真实世界的事,二十的青年不可能有深入的体会。另一方面,在认识科斯之前我早已肯定:奈特以风险来解释公司的存在不可能对,而科斯以交易费用作解释则不可能错,问题只是哪一种交易费用起了些什么作用而已。

在芝大的校园里,我重复又重复地问科斯,他在1930年与1931年时,每一个月主要在想些什么。幸运地他收藏了不少他当年的书信与笔迹;为了回答我的问题,他就重温私人的“档案”,一点一滴地告诉我。有时“档案”有所欠缺,大家就按着“上文下理”,推敲缺少了的究竟是什么。

我依旧科斯那时的思维进展来继续我对公司的研究。1968至1982这十四个年头,我或断或续(续多于断)地想着有限公司本质的问题。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认为科斯昔日的鸿文有错漏的地方,二十岁写的经济文章,纵是天才绝顶,错漏难以避免。

后来在1983年,我为科斯的荣休发表了《公司的合约性质》。那是我认识科斯十七年后之作。受了他的感染,我在“公司”这个题材上想了十多年。该文一气呵成,是自己认为满意之作。我的主要结论是:我们无从知道公司怎样界定:科斯所说的公司,只不过是另一种的合约安排;这种安排是为了节省议价的交易费用。

科斯读了该文后,给我一封信,说:“你那篇文章是我多年来唯一能学到一点东西的文章,但我不同意你的一个结论。你说不知道公司怎样界定,我却认为是可以知道的。”

很可惜,该文发表之后我没有再见过他。他认为知道公司为何物,却没有对我解释是什么。书信来往了好几次,大家都的不到同意的结论。

(九)

古语云:“结友须胜己,似我不如无。”这句话有待商榷。另一方面,我觉得任何人都有胜我的地方,所以只要大家谈得来,任何人都可成为朋友。朋友教了我很多的事,虽然他们往往不知道。假若教我的人都是老师,那么所有的朋友都是老师了。从狭窄一点的角度看,真正的老师还是那几位对我的思想有深远影响的人。这样的老师不用多—一个好的也已足够—但起码一个还是需要的。

对我的思想有深远影响的人中,以世俗的“正规”观点而言,有几位算不上是我的老师,但他们—像科斯与弗里德曼—既然不否认我是他们的学生,那我就引以为荣地不加以反对。我没有选修过阿尔钦与赫舒服拉发的课,但他们认为我是他们最好的学生,我就乐得徒以师名,高举他们的名字,在行内过瘾一下。

这些是无关宏旨的趣事。重要的是,正规的老师也好,半师半友也好,我能从他们的思想中得到新的启发,有所领悟,那就是人生乐事也。有了这些启发与领悟不一定可以赚到钱,或足以谋生,但可使学者在思维上进了一个新境界,新天地,觉得自己平添一份生命力,比丰衣足食重要得多。“人为万物之灵”,这句话可真不错!现代的人类学者大都同意,撇开《圣经”不谈,有思想本领的生命,是数十亿中无一的机缘巧合。若如是,思想的生命豈非比肉体的生命重要得多?而那些压制思想、搞什么“思想教育”的制度,豈非人类引以为耻,值得我们鄙视的?

我曾说,屡遇明师。从人类学那方面看,那我就是天之骄子了。举一个例,经济学上的“均衡”究竟是什么?科斯认为这概念乏善可陈,可有可无;阿尔钦认为“均衡”是指有解释能力。在他们的启发下,我就加以推展而得到自己的“均衡”概念:所谓均衡者,是有足够指定的局限条件,使推理的人能建立可以被推翻的假说。我这个“均衡”概念,经济学的书本及文章从来没有那样说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觉得有一个新的领域,使自己觉得生命多了一点意义。

举另一个例子。产权经济学—新的产权经济学—始于六0年代。众所公认,创始者有二人:科斯与阿尔钦。而得到他们二人亲自教导的,天下间就只有我一个!这不是奇遇吗?去年英国出版的New Palgrave,是一套四大册的经济大辞典,其中关于科斯及阿尔钦的文章,都是由我执笔的。一个学生有这样的际遇,不是很幸运吗?

我遇到科斯时,他已五十七岁了,没有孩子。他的全名是罗纳德•科斯。1972年,我的儿子出生,想起没有孩子的科斯,我就替小儿子取名罗纳德。科斯很高兴,不厌其详地问及他的情况。儿子逐渐长大,每隔一些时日,科斯就关心地问及他的发展。我的回应是,此罗纳德与彼罗纳德大有相同之处:想像力丰富,对事喜欢投入,有持久思考的耐力,但表面看来却是笨拙得很!科斯听后,更觉高兴了!

我还记得儿子出生时,以书信通知师友,他们一见“罗纳德”这个名字,就哈哈大笑,知道是怎样的一回事。一位加州大学的教授回信问:“Coase(科斯)这个姓氏,若翻译成中文,是否与“张”字相同?”

很奇怪,迄今为止,彼罗纳德没有见过此罗纳德。几次刻意安排他们会面,都因为碰上其他重要的事情而取消了。今年八月,我将接受邀请瑞典去,在当地五年一度的诺贝尔讨论会上,宣读一篇关于产权与交易费用理论的文章瑞典那方面没有明言,但我意识到他们想为产权经济学颁发一个诺贝尔奖给赢得者,希望我能对科斯与阿尔钦的思想加以阐释,或品评一下,我当然感到义不容辞。

然而,对我自己来说,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科斯今年八十岁了,仍然没有见过我那个傻里傻气的儿子。他们相差六十二岁,神交已久的一老一少,还没有见过面。八月的瑞典之会,科斯也会去。他与贝克尔被选为我那篇文章的评论者。这恐怕是我儿子与科斯—相隔两代、互相关心的一老一少—的唯一会面机会了。我于是去信给瑞典诺贝尔委员会的一位主事人说,我那十八岁完全不懂经济学的儿子也要同行,躬逢其盛,而且希望能听到他父亲及科斯的讲话,可否破例将就一下?他的回答是,绝对欢迎,因为他早知道,除了罗纳德外,还有另一位罗纳德也。

[责任编辑:zhang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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