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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有前途金融市场的争夺战
2007年01月17日 17:46经济观察报投票数: 顶一下  【

如同1987年《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没有明确投资人应承担风险,反而强调了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1993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保留了相应条款,同样没有明确投资人要承担企业信用风险的责任,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将企业债券视同国家控制的稀缺资源的管理思路,也受制于《破产法》等配套法律的缺失。但事实上控制信用风险的责任被悉数加到了主管机关的身上,而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强制担保(银行担保)则成了发行的必要条件,风险被转移到了银行体系。

1994年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实际上被取消,当年实际发行量仅为38亿元左右。同时出现了部分到期债券不能兑付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从到期兑付、上市交易、评级机构资格、转让等方面对债券市场进行了约束。

但与企业债发展滞后相反,1993年以后,国债和金融债券得到了长足发展,其发行规模与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差距呈现拉大趋势。2001年,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仅为国债发行规模的4.5%、金融债发行规模的8.55%。

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了调整企业债券管理制度的建议,得到国务院领导原则的同意,至此《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停止实施。

1999年是企业债券发展的重要转折点,1999年以后,债券发行由国家计委接受各省市和部门的申报后集中审核,报送国务院批准。这一阶段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实际上发生了变化,主要是为国家批准的大中型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其申报的发行额度至少在10亿元以上。按此规模就要求发行人的净资产不能少于25亿元,这实际上已将一般大型和中小型企业排斥在发债行列之外。

从2000年以后,企业债券市场的监管模式发生调整。国家发改委1998年前为国家计划委员会,此后到2003年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开始独自负责企业债券额度和发行的审批,人行负责利率审批,证监会负责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查和企业债券上市审批。

最近几年,中国企业债市场发展开始加速,特别是去年以来,企业债发行规模有较大增长。

企业债券市场的飞速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5月24日发布《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后,企业开始用备案方式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短期融资。企业债券细分市场开始形成。从2005年5月至今,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突飞猛进。短期融资券2005年当年就发行约1500亿元。今年以来,发行规模已经超过2000亿元。

200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有关事项公告》([2005]第30号),简化审核程序,将公司债券交易流通审核从事前审批改为核准制,允许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人进行持续信息披露和跟踪信用评级,鼓励做市商和承销商对公司债券进行双边报价等。这一系列举措均在制度层面上加速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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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木同   编辑: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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