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对广大台资企业普遍关注的银行业开放,大陆将出台6项具体措施,便利台资企业融资,包括允许台湾地区银行在大陆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在大陆开业1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的台湾地区银行,可申请经营对大陆台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详情]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政务委员”尹启铭昨日说,曾以模型推估,签订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可净增加6万多个就业机会。若韩国在2到4年内与大陆签订自由贸易协定,ECFA就给了台湾2到4年的机会橱窗。[详情]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昨天晚上宴请台湾“立法院长”、台当局“行政院长”及相关“部会首长”与民代,希望大家能鼎力支持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马英九强调,ECFA签订后,台湾经济增长率将向8%迈进。[详情]
经过两岸双方共同努力,两会目前已就框架协议的序言、正文及5个附件达成一致,这份在两岸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确定将在6月29日由两会领导人完成签署,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下锚定桩”。[详情]
2010年1月,关于ECFA的两会首次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协议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商谈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多项共识。“双方一致认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两岸展开进一步的经济合作,有利于两岸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激烈竞争的挑战,有利于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增进两岸人民的福祉。”商谈公报写道。[详情]
2009年12月,两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这项协议纳入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
随后,两岸双方在两会框架下,本着“先易后难、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启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进程,并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详情]
ECFA是“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完整英文名为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内容
适用范围:两岸
签署者:大陆与台湾
签署方式:采用架构协议
签署内容:可能包括商品贸易(排除关税和非关税障碍)、服务贸易、投资保障、智慧财产权、防卫措施、经济合作,以及经贸争端的解决机制等。
ECFA涵盖两岸间主要的经济活动,包括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计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和经济合作等,目的是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