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年来,中国《反垄断法》掷地有声,多家国际巨头遭到重罚。关于这部法律实施的讨论也出现了许多争议,焦点在于:目前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反垄断是限制了竞争还是保护了竞争?在行政垄断未被打破的情况下,反垄断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如何理清《反垄断法》的法理及其施行的目的和意义?对于“中国式反垄断”,听听2014凤凰财经峰会上中国反垄断专家怎么说。[专题:2014凤凰财经峰会]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认为,中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8月1日施行至今,经历了前三年的“蛰伏期”,近年来才因为一些有影响力的案件发声,随着国内国际对于中国《反垄断法》实施情况的关注度持续加大,“中国式反垄断”已然进入新常态。
黄勇将日前发改委对河北交通厅歧视性收费进行反垄断调查一案视为向限制“行政垄断”迈出可喜的第一步。法律刚出来的时候,很多人怀疑,有人说政府你也罚不了他、政府官员你也撤不了他的职,从这个案子你就可以看到影响力和威慑力非常大。【详细】
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陶景洲在谈及《反垄断法》时表示,中国式反垄断”具有两大特色,一个是管理部门“三权分立”、三个部门各管一段;另一个则是行政垄断,“行政权力总在被滥用,实际上这是中国最大的问题。
陶景洲认为,反垄断的根本宗旨是为了保护竞争环境,任何以民族工业和产业政策为由反对该法实施的论调,都是站不住脚的。有人说为了保护民族工业,就要通过反垄断程序把老外赶走,这完全违背了反垄断的根本宗旨。要推中国产业,那是产业政策的事,不应该把二者混为一谈。【详细】
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认为,过去我国在产业政策方面管得太多太死,政府总是以为自己比市场聪明”,也吃过很多亏,光伏产业就是一个例子。“因此未来反垄断的最终目的,是要塑造更加具有竞争力的市场结构。
管清友表示,反垄断执法要直面一个如何对待石油公司、移动、电信等“大块头”的问题,你说反这个反那个,如果这些产业上游都没有动过,恐怕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反垄断。比如三桶油,政府就规定了中石油管北边、中石化管南边,中海油管海上,这是不是垄断?如何去打破?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涉及大的体制结构调整,恐怕不是一个反垄断法能解决的。【详细】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表示,国际上反垄断法律从1890年开始至今已在经济学思维方面有了进步,许多当初认为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包括定价、捆绑、最低零售限制这些“听起来不是好词”的行为,今天都有了新的理解。
法官怎么想的、证据是怎么理解的,案件的始末、事实、思考的过程、思考所用的理论框架、反对意见,都清清楚楚地写下来。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案子在美国可以读个50年甚至上百年,随着认识的不断改进,标准程序就出来了。一两次的输赢不要紧,程序的公开透明、开放、标准化才更重要。【详细】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人文经济学会特约研究员朱海表示,从经济学角度说,市场天生就是垄断的,因为每个企业总是努力使自己成为某个行业具有独到优势的企业。
朱海就认为,在某种程度上竞争和垄断可视为同义词。“垄断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只有垄断了你才能在市场立足,政府的目的应该是保护垄断,而不是限制企业的垄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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