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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革命”尚未成功
2007年06月22日 10:17上海证券报投票数: 顶一下  【

财税:“狠招”力度被削弱

海潮

兜兜转转,年过一半,房价未跌,征税不断。半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已可当之无愧地荣登上半年楼市话题排行榜的焦点,国家的意图已很明显,地方的执行却有所保留。

税收政策比起那些行政措施显然要“狠”许多,从去年二手房市场在个税政策从公布到实施的5天内的反应来看,冲击力的确很大,但政策的长期效果却很难据此作出断言。由于地方执行力度欠缺等问题,二手房个税政策目前的作用,仅停留在“冻结”部分市场交易的层面。

个税执行细则阴晴不定,调控力度被大大减弱。以上海为例,就在5月从严征收20%个税的通知下发第二天,上海地税局随即作出“现行的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没有发生变化”的声明,如此自摆“乌龙”,让人大跌眼镜。

到了6月,也是基于国家年初就制定的通知,上海宣布将对非普通住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然而,通知仅强调了核定征收办法,居住未满3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居住满5年以上免征。

但由于税率不大,仅仅是营业税的一个零头,因此未在“抗药性”较强的当前楼市下引起过大骚动。土地增值税细则出台后,上海二手房市场总体波澜不惊。专家则认为此项政策仍留有较大余地,是意在向逐步回暖的二手房市场发出试探性暗示。

除了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房市场的财税调控也在进行之中。根据国税总局的通知要求,今年2月1日起,各地税务部门要严格清算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并且项目到一定节点必须清算。此后,北京率先制定并下发地方实施细则,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清算。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已经转发了国税总局的通知,同时规定对开发商暂时统一按收入的1%预征土地增值税,但如何清算尚未明确。目前看来,各地的速度还不够快。

   编辑: 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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