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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当庭上诉“改名广告” 一审结果将不生效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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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集团表示,不服该一审判决,已当庭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多宝与广药改名广告纠纷,尽管广州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非最终结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该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被裁定诉中禁令323天后,12月20日,广州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改名广告。

对于这样的结果,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难掩震惊之情,这样的结果是加多宝无法接受的,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捍卫我们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加多宝提起上诉后,一审结果将不会生效。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客观事实的真实表达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提到,17年来,加多宝一直独家使用凉茶创始人王泽邦先生的正宗凉茶配方生产红罐凉茶,并将其打造成全国销量领先的凉茶饮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口味、包装装潢从来都没有改变,改变的仅仅只是产品名称。加多宝出品的红罐凉茶自2007年以来,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

加多宝已启动上诉程序,一审判决不生效

加多宝集团表示,不服该一审判决,已当庭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多宝与广药改名广告纠纷,尽管广州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非最终结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该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在客观事实面前,二审加多宝也有翻盘机会。

呼唤公平竞争官司难阻加多宝市场“笑傲江湖”

当被问及一审判决是否对加多宝的市场造成影响时,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官司对我们的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加多宝仍然牢牢占据凉茶领导者的地位,但是却对行业的有序竞争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凉茶产业的大好发展局面来之不易,稍不慎就会造成“公海悲剧”。因此,全行业需要携手共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共同做大做强凉茶产业。加多宝与央视春晚、湖南卫视三台跨年大戏、辽宁卫视‘本山选谁上春晚’等强势资源取得了合作,在行业内率先吹响了春节营销的号角,我们坚信2014加多宝依然‘笑傲江湖’。”    文字: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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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加多宝 凉茶 冯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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