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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制度框架体系基本成型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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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陆续制定、发布了41项业务规则和服务指南,逐步搭建和完善了市场层面的业务规则体系。在交易支持平台正式上线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结算相关事项仍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股票转让暂行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登记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据股转系统介绍,配套制定的业务制度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明确了市场的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二是明确了股票发行业务的规则和流程;三是以公告的形式明确了境内企业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有关事项。

配套修订的6项业务制度主要内容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根据《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基本业务规则中公司申请挂牌程序、股票发行程序等方面的条款;二是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截至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发布业务制度合计49件,包括业务规则24件,服务指南25件。

谢庚表示,至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形成了以《证券法》、《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性文件为依据,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两件部门规章和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基础,以49件市场层面业务规则为主体的相对完备的制度框架体系。市场层面的业务规则围绕准入、交易、融资、监管、主办券商、投资者适当性等六条业务线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市场参与人参与各项业务提供了有效指引,为市场正常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此前,股转系统于2013年2月8日发布了首批包括基本业务规则在内的14件业务规则,市场起步运行“有章可循”。随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陆续制定、发布了41项业务规则和服务指南,逐步搭建和完善了市场层面的业务规则体系。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抓紧推进交易支持平台建设,计划于2014年年中上线运行,实现挂牌股票的协议转让,根据市场准备情况再逐步实现做市转让、竞价转让。在交易支持平台正式上线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结算相关事项仍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股票转让暂行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登记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相关专题:新三板扩容

[责任编辑:huhj]

标签: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 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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