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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投资董秘遭公安局先行拘留 一年内公司三高管被查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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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投资1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颖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先行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七种情形下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黄世瑾)兴蓉投资1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颖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先行拘留。而这是一年内,公司第三名被调查及拘留的高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七种情形下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资料显示,2013年4月,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建明、董事王文全分别涉嫌个人违纪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公司随后召开董事会决议将两人免职。

据公告表述,该事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而二级市场上,兴蓉投资1月10日报收5.44元,大跌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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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y]

标签:高管 公司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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