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年均增三成多


来源:中国新闻网

人参与 评论

(记者 杜燕)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超过三成。北京市审计局24日公布北京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人民币,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52.05亿元人民币,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96.02亿元人民币。

中新网北京1月24日电(记者杜燕)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超过三成。

北京市审计局24日公布北京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人民币,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52.05亿元人民币,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96.02亿元人民币。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融资平台公司是主要举借主体;银行贷款、垫资施工和延期付款、证券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是债务的主要来源。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032.82亿元人民币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教科文卫、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5774.90亿元人民币,占95.72%。

北京市审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拥军表示,北京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不过,政府性债务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她称,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截至2013年6月底,市本级和区县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496.32亿元人民币,比2010年底增加3325.49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33.23%。其中市本级、区县本级年均分别增长21.22%和47.28%。

她还称,北京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像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债务余额较大;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较大;个别区县和单位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资金。

说到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李拥军认为,主要是目前多元化、市场化的融资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在一些部门执行还不到位。

她指出,北京把“着力防控债务风险”作为2014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今后,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制定明确的分年度还款计划,并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政府性债务收支规范运行,接受人大监督。

她表示,北京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让政府从竞争性领域坚决退出。

她还称,北京将探索建立政府融资决策的问责机制,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把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北京将建立起对政府性债务‘借、管、用、还’各环节的动态化、常态化审计机制。”(完)

[责任编辑:wanggq]

标签:债务风险 债务规模 年均增长 

人参与 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