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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垄断对付余额宝的路走不通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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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的存款分为一般性存款和同业存款,一般性存款的利率上限受管制,而同业存款的利率则可由双方协商决定。余额宝这种做法引起银行不满是自然的,银行业要反击也可以理解,但是,用所谓存款自律规范来对付余额宝的路却是走不通的。

有关余额宝的争议,最近几天出现了高潮。央视财经评论员钮文新将余额宝等货币基金类产品痛斥为“吸血鬼”并要求取缔,引起舆论一片哗然。钮文新对于舆论一边倒的批评可能没有充分预料,但他其实提出了一个有点价值的议题,对于余额宝这种产品,政府应该重视并制订有效的监管措施。对余额宝采取封杀的手段自然是不足取的,但由于它的业务游离于中国目前金融、证券、保险业分类监管的既有体制之外,监管事实上出现了“三不管”地带。我们不能因为余额宝具有金融创新的禀性而对它一片赞美,忽略了它作为一个金融产品而必然存在的金融风险。

有报道称,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召集相关会员进行研究。准备制订银行存款自律规范措施,用相关的自律规范文件规范相关存款利息,要求各行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利率上限执行同档次基准利率1.1倍,提前支取则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或收取罚息。一些银行业界人士及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就此认为,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与国家金融安全计,应将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货币基金存放于银行的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管理,不作为同业存款,按照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在一些专家看来,这个规定实施以后,余额宝的优势就荡然无存,金融市场也就貌似很有秩序了。

中国目前的存款分为一般性存款和同业存款,一般性存款的利率上限受管制,而同业存款的利率则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对于老百姓来说,由于存款数目在银行眼里都是零打碎敲,因此利率只能接受银行的单方面约定,储户根本没有话语权,但余额宝在银行的存款,由于数量巨大,在与银行的协商定价中掌握了足够的话语权,因此银行会同意它们用同业存款的形式来协商利率,这就是余额宝能够给予储户高出于一般性存款利率标准的奥秘所在。由此可知,余额宝实际上是从银行两种存款制度中找到了裂缝,集中小储户的资金,成为一个让银行不可忽视的大客户,通过这个通道,让本来只是面向大客户的协商定价的溢利流到了小储户手中。

余额宝这种做法引起银行不满是自然的,银行业要反击也可以理解,但是,用所谓存款自律规范来对付余额宝的路却是走不通的。首先,在对其他大客户仍然可按同业存款对待的情况下,将同样是大客户的余额宝之类的货币基金排除出来,对它们按一般存款处理,这是一种商业歧视,违反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而要让这个规定能够得到执行,只能依赖行政权力的刚性手段强制推行,这与金融市场改革的目标是完全相背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在银行已经普遍实行商业化运作的市场里,这种用所谓自律规范的条文来排斥余额宝的做法也是注定要落空的。现在,银行业之间已经存在一定竞争,虽然这种竞争还不充分,但一些银行为了吸引储户而开出的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水平实际上已经使小储户体验到了竞争带来的实惠。而一纸规范却要消灭银行业之间的这种竞争,要求所有银行都一视同仁地执行这个规定,这其实是在要求银行业重建已经出现裂缝的垄断体制。只有当银行业形成整体性垄断的时候,这个文件才能生效,而当金融市场真的形成这种格局的时候,政府反垄断机构没有理由坐视不管。

余额宝的出现使银行感到了压力,也引起存款搬家,银行有理由也有必要与之展开对抗,但这种对抗应该遵循市场化路径,与其展开公平的市场竞争,而不是由行政机构出面来保护其利益,或者干脆如钮文新所说取缔余额宝。假如银行能够将目前只给予大客户的高利率施惠于小储户,小储户就没有必要搞存款搬家,余额宝的吸引力顿时可以瓦解。当然,这样一来,银行的高利润会有所削弱,但正是在这一点上,余额宝显示了它存在的价值。(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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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ouwang]

标签:余额 利率上限 同业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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