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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资在混合企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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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恒大地产累计买入华夏银行股票达到总股本的5%。复星国际也宣布认购三元股份20.45%的股权。此前中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格力集团等提出拟引入社会资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正在逐步得到落实。

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就称“应明确民营资本在竞争性领域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中占据主导地位”。它提出,可将国资以优先股的形式部分留存于改制后的企业中,国资享受相对固定的优先分红,但投票权受限,民资拥有企业经营的话语权。这个提案强调的是民资需有经营权,而国资的股权比重仍然可以最大。

这两种思路有一些区别。以国资控股为前提引入民资,确实可以成为混合所有制,但是改制后的国企能否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股权占比较小的民资在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可能无法拥有话语权。参股只能获取财务收益,对于很多资金原本就不太宽裕的民企来说,很难接受,而且也没太大的意义。退一步讲,纵使改制后的国企让经营管理层持股,民资名义上有经营权,但在管理层持股少、国资持股多、党管干部的背景下,管理层手中的经营权还是随时可能被收回。

引入优先股之后,情况会好很多。因为优先股只拥有有限的投票权,改制企业可正式退出国资行列,民资有机会控制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有了这个安排,整个社会的国资存量不仅不会减少,甚至可能因为每年的保值增值而不断扩大。但它对企业经营的参与度也会大大下降。上述全国政协委员认为,这样才可以让民资充分发挥市场化的管理手段,改变部分国企低效的经营决策和人员管理方式。

笔者认为,国企新一轮的改革,可以先引入民资搞混合,但最终还是需要走得更远,让民资在混合后的企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引入优先股机制,再如国资分步让出控股权。换言之,国资还是需要慢慢退出多数竞争性行业。要么,国资总盘子不变,但部分改为优先股,不参与经营;要么,国资股权比重下降、引入更多民资。

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有关国企改革的理论思考。国企天生就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容易诱发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效益约束与预算约束相对软化的情形。对此,可以通过加强国资监管,完善治理结构,改进管理模式,制订激励约束机制等办法来应对。有学者也提出,西方某些大公司股权也极为分散,职业经理人照样干得不错。但是,这些西方公司股权再分散,也有持股相对较多的民资股东、机构股东进驻董事会,来制衡经营层。而国资委的干部毕竟没有持股,机制设得再好,人是会变的,前述的先天不足仍然存在。

况且,如果监管不力,国企容易出问题。如果监管得力,由于国资委属于行政系统,国企也很容易行政化、官僚化,与上级之间的协调成本还可能上升。设想一下,一个国企要设几个高管、董事、监事,上面有国资委,国资委上面还有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导还得有各种各样的监督。这么多层次下来,成本能低么?

国企在竞争性行业的存在,可能对民资产生挤出效应,诱发不公平竞争。比方说,国企融资成本低、政企关系好。国企在新兴行业、科技行业内可能由于没有绝对掌权的企业家、不敢承担短期亏损、缺乏长期投入承诺而难以做出优异成绩。比方说,互联网、电子商务就很少有国企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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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ou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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