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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领天丰节能造假案罚单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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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其保荐的天丰节能所涉财务造假案已调查、审理终结。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频曝违规问题致业绩市值“双杀”

昨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其保荐的天丰节能所涉财务造假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新快报记者曾勇

因天丰节能项目被罚430万元

资料显示,天丰节能造假案事发于2013年上半年。彼时,IPO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进入抽查后的现场核查阶段。第一阶段抽取的13家中小板拟上市公司进入核查阶段,由光大证券保荐的天丰节能位列其中,且“不幸”被抽中核查。很快,被财务专项检查小组发现存在银行提供的流水账跟企业实际的账本存在较大的差异等问题。随后,证监会对天丰节能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天丰节能不仅涉嫌虚增收入,还存在虚增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报送IPO申请文件及财务自查报告中虚假记载等问题。

作为保荐券商的光大证券及旗下保荐代表,显然难辞其咎。早在去年11月23日,光大证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简称‘告知书’)”的公告称,证监会认定,在天丰节能申请IPO过程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等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才最终导致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彼时告知书的处罚措施还包括拟对李瑞瑜、水润东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而昨日的公告显示,并未有相关市场禁入处罚。分析人士认为,证监会之所以会放弃对于两名保荐代表人的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决定,可能是在案件审理调查过程中发现两名保荐代表人并不承担或者不完全承担相关责任,但是毫无疑问其的确又需要承担一部分未能勤勉尽责的责任,最终仅予以罚款而并未予以终身市场禁入,这体现了证监会在处理相关案件方式方法上的进步。

不到一年市值蒸发近240亿元

虽然旗下两名保代逃脱了市场禁入的处罚,但光大证券受到的处罚与此前告知书中的处罚并无二致,即在被证监会警告的同时,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这意味着继去年8月16日乌龙指事件被罚5.23亿元后,光大证券在半年内再次遭到证监会处罚。作为一家上市券商,这种情形非常罕见。

正是频频曝出上述各类违规问题,光大证券的业绩遭到了严重拖累。据其1月23日发布的2013年业绩预告,预计去年实现盈利21269万元,同比下滑78.79%。光大证券解释称,处置8·16事件中的存量证券类资产导致投资收益损失,因8·16事件被证监会罚没5.23亿元等,是其去年业绩大降的主要原因。

二级市场上,自天丰节能IPO造假等事件发酵以来,光大证券遭遇市场用脚投票。股价从去年4月IPO财务核查期间14.86元的高点,一路振荡下跌。截至昨日收盘,报收于7.96元,累计跌幅已高达46.43%,接近腰斩。按其34.2亿股的总股本计算,市值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已累计蒸发2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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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ge]

标签:光大证券 天丰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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