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楼继伟:今后税收条例要逐步改成立法


来源:中国青年网

人参与 评论

(记者 孟畅 郭蕾)今天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张少春就"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北京3月6日电

(记者孟畅郭蕾)今天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张少春就"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楼继伟表示,共和国刚刚成立的时候是有很多税种的,但是后来学习苏联了,计划经济几乎把所有的税都取消了,就变成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上缴利润为主,除此之外留了一两个税种。

楼继伟指出,当时,剩下这几个税还准备作为资产阶级的尾巴割掉的。所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的时候,我们的税种是非常少的,那时候还是基本依靠企业上交利润。我们几乎要从头开始建立我们的税制,要做很多探索。

楼继伟表示,在1985年,全国人大六届三中全会给予授权,授权国务院在体制改革期间可以通过税收条例的形式,推进税制的改革。到目前为止,这个授权并没有收回。因此,国务院用条例的方式进行税制改革,以及包括执行这些税制,是合法的。

楼继伟称,这种方式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好处。好处是我们要比较快地建立起我们的税制,但是也有弊端,带来一些税收的随意性。比如有一些地方千方百计地向中央政府争取税收优惠,或者说随意减免税,这也都同不是税收法定原则相关。所以,人大逐渐收回了一些立法权。这次三中全会明确规定,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今后这些税收条例要逐步改成立法。比如你刚才问到的房地产税法,三中全会规定加快立法进程,适时推进改革。立法应该是全国人大的事情。

相关专题:2014两会:市场闯关

[责任编辑:zhangfj]

标签:楼继伟 税收法定原则 立法进程 

人参与 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