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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兴川重在厉行法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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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是历届全国“两会”热议的话题。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近一年来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司法改革是四川省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制。”施杰说。

《21世纪》:你认为四川省深化改革中,你最期待的是哪方面的改革?

施杰:2013年底,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制。”强调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四川的深化体制改革中,司法改革是重中之重。因为法制改革如果不先行,经济发展将得不到制度性约束,社会便将面临诸多危险。

在以前,我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首先强调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来强调社会稳定压倒一切。而现在,尽管通过党纪、法纪和社会监督舆论建立了立体的监督,但问题依然丛生。

因为在一定的社会特权阶层中,现行法律形同虚设,目前缺少对这部分阶层的法律落实和监督的机制,四川省去年查处了多名官员反映了这一问题。

《21世纪》:在法制改革中,哪方面的改革是最迫切的?

施杰:最迫切需要改革之一,在于案件评判机制的制度性建设。目前,对审判者的约束机制的缺失,造成案件审批有失公允,冤假错案频繁发生。

最高法院曾出台法官律师的若干“防火墙”制度,比如禁止法官和律师私下见面。但我认为见面并不会产生腐败,所有的司法腐败都发生在暗处,因此我建议建立对司法人员错案责任追究和行为规范的追责机制。

而本届政府中,党风政风大有改进,八项规定细化到了挂历、明信片、出差的吃住标准等方面,制度,原来是抓大放小,而现在制度的落实从细处落实,否则再好的制度都形同虚设。

总体来说,目前在法制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反馈渠道少,主要靠群众和媒体监督,未来我们需要观察执政党是否有足够的自信对官员是否依法履职进行监督,让整个行为处于阳光之下。

《21世纪》:您认为哪个方面的改革是最难的?

施杰:最难改的还是在于“控权”,审判权的规范运行,让审判权回到审批人员手中,独立的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审委会和院长都不应该干预,同时尽快配套案件责任的终身责任追究机制,以及责任评判机制。但现在审委会有决定权,领导意志以审委会体现。

而审判本身是工艺非常精细的活动,程序的公正法律规范得非常细,每一个证据的采信法官有倾向性取舍,审委会的信息又来自审判人员的报告和倾向性意见,因此前者无法得出全面公正客观的判断。往往在整个案件中,就是一个核心证据点,几分钟差距,就会导致判决的巨大差异。

因此我建议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把审判委员会的定性为一个业务指导和咨询机构;从成员的构成方面,审判委员会应该剔除成员的“行政性”,更加注重成员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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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ou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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