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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皖单独两孩申报率仅2% “全面放开生育是时候了”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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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单独两孩”的时间表尚无定论,呼吁“全面放开生育”的声音已越发强烈。

“人口政策的重心决不应简单为了进行生育控制,生育控制只是人口政策其中的一个环节,而非全部。”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名在提案里建议无条件全面放开生育,而这也成为两会上讨论的热点之一。3月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表示,全面放开二孩尚无时间表。

而本报记者从卫计委处也了解到,计划生育政策需要逐步完善,“单独两孩”的工作还在边走边看,每一步都需要对人口的变化进行预测和周密的准备,防止出现非常集中的生育高峰,因此,“全放”需要更加谨慎,不过,目前的工作原本就是为未来全面放开生育政策打基础。

低生育率倒逼全放

生育率不断走低,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测算,我国的生育率更替水平为2.2以上,也就是每对夫妻平均至少需要生育2.2个孩子才能让孩子辈与父母辈的数量持平,最终维持人口长期不衰减。但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的生育率仅为1.18,而2011和2012年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数据则分别是1.04和1.26。即便假设生育率被低估10%,那2012年的实际生育率也不到1.4,而这还是所谓婴儿潮的龙年。”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生育不像自来水可随意开关,“少子化”一旦成为常态,逆转极其困难,即便立即全面放开,我国生育率的反弹也是有限的。

限制性政策逆转后的生育率反弹非常有限,要恢复到更替水平难上加难,而这样的案例在其他国家就曾得到过验证。

比如,新加坡在1987年的生育率为1.62,自1988年开始新加坡从控制生育改为鼓励生育,其后5年的生育率分别为1.96、1.75、1.87、1.77和1.76,目前新加坡的生育率只有1.2左右,与中国港澳台等华人地区同处世界最低水平。又比如从1996至2004年,韩国试图将生育率稳定至更替水平,但生育率却从1.58降至1.16;韩国从2005年开始鼓励生育,但如今的生育率却依然徘徊在1.2至1.4之间。

“其实,多年来,我国每年出生的人数已经远低于与人口总量相对应的水平,而长期的低生育率直接导致的就是未来社会极度老龄化,养老负担沉重,从而让育龄家庭不堪重负,反过来又会抑制生育意愿,形成恶性循环。”王名明确表示,中国人口政策的长期目标应该是稳步提升生育率至替代水平,最终确保每年出生人数基本稳定,维持中华民族的正常繁衍和促进人口结构的优化,即使完全放开生育限制,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会出现年均出生人口的雪崩式滑坡。

而就在“两会”前,王名刚刚掌握到浙江、安徽两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统计上来的数据,符合条件的申请率只有2%,远远小于预期。

王名建议密切监测全国和各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的出生人口与总和生育率的变化,如果在“单独二孩”实施一年之后,出生人口与总和生育率反弹有限,那就意味着生育率逆转极其困难,下一步要做的是立即全面放开生育,而没有再进一步拖延的理由了。

人口政策亟待升级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发展至今,已不是简单的人口问题,政策面临重大的调整和升级。

“实施单独两孩也好,全面放开也罢,它们都只是人口政策中的一个环节,政策的下一步调整应是立足在国家战略层面来考虑,从过去的粗放版升级到精致版。”王名认为,人口政策的调整需要充分考虑人口规模、人口结构和人口质量三个重要因素。

在他看来,未来的人口政策要有综合的考量,首先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人口规模的均衡,也就是要有一个稳定的人口规模,这就需要拟定一个上下限,当人口规模接近下限时就要激励生育,接近上限时就要限制生育,但这种激励和限制仅是人口政策的一个环节,不是全部;其次要考虑对人口结构的改善,这里面包括性别比和年龄结构;最后就是要考虑人口质量,因为,一味地控制生育将可能导致人口质量的下降。

也就是说,升级版人口政策的长期目标应是稳定每年出生人口,并最终将生育率维持到更替水平附近。换句话说,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发生的变化,2002年9月开始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基础已不存在。

比如,该法仅是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是“提倡”而非“强制”,但是实施起来,依然受限于地方的行政法规。

即便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了“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即便放开单独两孩政策是许多人翘首以盼的,但依然有些地方按兵不动,造成该困局的一个原因在于计划生育本身的法理缺陷。

“从发展趋势来看,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单独两孩政策为转折点,未来势必会有更多放宽生育限制的调整,并且在全面放宽限制之后转而鼓励生育,以避免人口极度老化和急剧萎缩。在这样一种趋势面前,保留着大量奖励限制生育的条款,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需求,也不利于在社会上形成正确的生育观念。”黄细花强调,《人口计划生育法》的立法思路已经不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路线,更脱离了我国人口形势的变化,修改已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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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ou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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