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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规则将出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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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那句“不管财力多么紧张,都要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已然成为促进农业发展的金科玉律。银监会就在两会期间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突出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其中,不仅要求2014年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量持续增长,也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网点增加信贷投放,同时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功能。

银监会合作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解释道,“对于运营机构设立时间比较长,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村镇银行,在原来的基础之上,可以进一步降低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甚至可以做主发起行完全退出的试点。”

对于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姜丽明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在小范围试点,今年银监会将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一起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的统一规定。”

涉农贷款的真与假

连续十一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始终与农业相关。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纷纷下发金融支持“三农”的通知。往年,银监会则要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要完成两个不低于的目标,而2014年则提出总量持续增长的新提法。

3月6日,央行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末,全国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2万亿元,同比增长16.4%,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3个百分点。

无论从银监会两个不低于目标的完成以及央行公布的数据来看,涉农贷款增长速度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都较高,但是作为农业的从业人员张生(化名)却未能感受到涉农贷款的快速增加。

河南中南部一家拥有近3000亩流转土地蔬菜生产加工基地的负责人张生对记者讲道,“向银行申请贷款真是难!无论是农行还是当地的农信社。”

“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农业文件,电视中整天都能够看到支持农业发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像电视中那么容易。”张生叹息道。

该基地作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跟深圳大型超市和麦当劳供货商美国福喜签署直供协议,蔬菜不愁销路。但是在想扩大大棚以及温室规模时,却遇到贷款难的现实窘境。

张生介绍,像银行贷款需要抵质押物,但是地里面的各种投资建立的设施也不算。同时银行希望自己能够找家担保公司来做担保。但是这样成本一下子就增加不少。

在看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融资”之后,张生已经开始向县里面的银行询问相关政策。

像张生这样的农业从业者,是中国农业众多从业者的缩影之一。在涉农贷款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却不能享受到贷款增加带来的好处。涉农贷款量的快速增加,同时也存在着质的隐患。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表示,几年来,监管层一直要求涉农贷款完成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但是农业贷款,风险却又很大。不少商业银行则想着把其他企业贷款纳入到涉农贷款中,达到监管层的要求。

“例如一家农业集团公司,下面子公司非常多。把其他行业的子公司贷款算到集团农业贷款中来,增加了涉农贷款的规模。显然,在涉农贷款中,这种改头换面的招数不少。”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道。

姜丽明介绍说,之所以2014年要求涉农贷款一改往年两个不低于目标,提出总量持续增长,是由于涉农贷款基础较大,连续增长的难度比较大。同时由于农村行政区域的变化,也导致数据发生不准确性,如果按照之前的考核标准来考核,容易造成贷款机构涉农贷款数据造假。

主发起行可完全退出

在2014年支持“三农”金融服务中,首次提及大中型银行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姜丽明认为,大中型银行在稳固现有网点的同时,要增加县域的信贷投放。

在《通知》中银监会则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持续提高县域存贷比。

除了大中银行之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依然是支农的主要力量。

《通知》要求,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在总体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维护体系完整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姜丽明指出,农信社改制农商行之后,不仅在经营专业化、管理水平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上得到提高,同时资本得以增加,放贷能力得到增强。同时新入的股东都会签署承诺书,保证机构性质不变,在董事会下设“三农”委员会,增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在国家对‘三农’重视以及调整经济结构的背景下,涉农信贷需求增多。同时农商行等存款增多,有较强的放贷能力,但是受到信贷规模的制约,造成信贷增量的存贷比不断下降。目前银监会则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持续提高存贷比,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姜丽明分析道。

除了农信社以及农商行支农主力军之外,《通知》要求,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重点加快在农业地区、产粮大县的布局。要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度,优先引入当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科学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目前,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持股比例则是遵循2012年5月份,银监会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其中将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姜丽明说,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问题市场一直比较关注。在村镇银行中设计主发起行,银监会主要是从风险控制和经营专业化两个角度来考虑。目前信用制度、民营资本的不规范性,之前农村金融还有失败的教训,同时基层的监管力量不足,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能服务“三农”,又能防控风险。对于民资进入银行业,政策上完全没有限制。

“对于运营设立较长,风险管控能力强的村镇银行,在原来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降低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甚至可以做主发起行完全退出的试点。”姜丽明表示。

姜丽明补充道,对于新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依然坚持主发起行持股比例15%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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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ou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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