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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非公经济法律地位 允许在垄断领域成立新公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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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混合所有制,值得肯定,外界亦有不少欢呼。但是就目前市场的反映来看,最应该弹冠相庆的民企似乎很是淡定,而不少地方国企也貌似在犹豫。究其原因就在于国企负责人担心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名头,而民企则担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因为过去他们或多或少都曾经历过一些不可抗拒的变动。准确讲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最终的结果要么是国企吞并了民企,或者是民企兼并了合作的国企,似乎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并不多,所以说混合所有制可以看成是一种动态,一种过渡,并非最终结果。本期专题,特地安排一个版面从知名民企负责人角度看混合所有制,以飨读者。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本届政府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表示,要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及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还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长期提及的国企改革,进程如何,出现什么新形势?加大开放力度呼吁下,国际趋势是什么样的?中石化开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透露了什么信号?社会资本参与垄断行业,需要什么保障?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

挑战:国际贸易规则要求更大准入

《21世纪》:什么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结合政府工作报告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需要作哪些调整?

文宗瑜:宏观上,我国国民经济格局,不能由国有经济占据相当高的比例,而需要由集体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共同构成。微观上,国有企业并不是国有独资,需要引入非国有产权。

具体而言,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国有企业要进行产权多元化的改制,民营企业要能够在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中参股、控股甚至绝对控股。

二是国有企业要从某些领域退出,如竞争性领域,现在国资覆盖范围太广。

三是国资垄断经营的、原本不允许民资进入的领域需要放开,如金融、石油、电力、电信、铁路、公用事业等。这有两层含义,既要允许民资、外资进行参股、控股,还要允许民资、外资在这些行业成立新的公司。外资独立成立公司,进入上述垄断行业,这是最大的挑战。

《21世纪》:为什么要推进产权多元化,或者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文宗瑜: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即不同的产权主体,包括国企、民企、私企、外企等要相互竞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就需要建立一种全新的、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此外,国企改革也面临来自国际上的压力。加大开放力度,放开行业准入是国际大趋势。现在由美国、欧盟主导的三个谈判协议非常重要,分别是服务贸易协议(TiSA)、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和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

这三个协议试图修改国际贸易的核心规则。之前在WTO框架下,强调的是贸易自由,中国加入WTO后,获益良多。现在核心规则变为“贸易平等”,即任何国家在受益同时,需要承担责任,包括进一步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责任。

另外,正在推进的中美双边投资协议谈判和中欧双边投资协议谈判,都要求进一步开放,尤其要求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还重点讨论了国有企业中性竞争的规则。

所谓“中性竞争”,要求是公平竞争,国有企业进入的领域要放开,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再者,政府不能过度保护国有企业,提供过多补贴。

关键:让社会资本垄断领域成立新公司

《21世纪》:这轮改革中,除了国企规模更大外,是否还有其他难点?

文宗瑜:具体而言,难点有三。

一、特大型、大型国企投入资本规模较大,民营企业承接能力有限。我们正好处在国有经济运行比较困难的时期,国企普遍存在业绩下滑、经营困难及财务指标恶化等问题,需要其他资本介入。但目前处于上升通道的行业,如互联网经济、医药等消费领域产业,他们多是轻资产行业,资本金有限。

二、现在几大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主导,去产能化过程仍在进行,民资、外资会谨慎介入。

三、人员安置问题。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仍是“政企不分”,员工都有相应行政级别,还有大量行政辅助人员,福利待遇相对高,未来如何安置他们,是一大问题。

《21世纪》:面对上述难点,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何建议?

文宗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该两条腿走路。

一是出售国有股权。除了出售存量股权外,还可以吸引增量资本,稀释原国有股权。再者,还可以依托资本市场,加快国有企业整体上市,上海国资改革就是这条道路。

二是要允许民资、外资进入国有企业垄断经营领域,成立新的公司。这应该成为重点,对社会资本也比较有吸引力。

《21世纪》:中石化最近放开下游油品销售业务,试图引入社会资本参股,被指没有诚意。您怎么看?

文宗瑜:社会资本肯定是希望放开石油行业上游的业务,如原油进口权等,因为下游销售利润比较薄。

所以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最关键的还是要放开垄断经营领域。既然是混合所有制,就应该允许社会资本新设立公司,跟国有企业拥有同等的待遇。

只有允许非国有资本介入,成立新公司,而不仅仅是参股,才能真正形成竞争,也才能加快国企改革的进程,形成倒逼机制。

但这个过程不会很快。垄断行业都由政府掌握审批权,要在该领域经营需要牌照。政府若放开,在既有利益格局内的国有企业肯定会反弹。

保障:修改宪法明确非公产权保护

《21世纪》:之前国有企业改制,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轮改革,如何避免国资流失呢?

文宗瑜:这不是主要问题,因为改革相关条件已经成熟,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已经逐渐发展起来。国有企业产权出售,一定要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招标。

再者,国资管理部门必须要把国有资产出售的所有信息都公开。比如五粮液的公车拍卖,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拍卖车辆的所有信息都公开。

《21世纪》: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是否需要制度保障?

文宗瑜:这需要改革我国投资管理体制。要取消政府对一些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政府出台产业目录规划,列好清单,具体投资事宜交给市场来解决;地方政府在一些项目建设中,要取消对社会资本的歧视,不得出台歧视性的门槛。

再者,应该明确社会资本的管理权和监督权。现在社会资本参与的一些公用事业项目中,虽然参股,投钱了,但在项目运作中缺乏话语权,这是不对的。

《21世纪》: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否还需从法律上加以保障?

文宗瑜:明确对非公产权的保护,可能需要修改宪法。应该在宪法中明确,公有和非公经济具有平等的地位,非公经济财产受到同等的保护。

除了法律上的规定,政府执法的规则也需要调整。类似2007年山西整顿煤炭行业,政府一纸行政命令,就将社会资本赶出了煤炭经营领域的事情,不能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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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ou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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