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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分配制度改革 到了决断时刻


来源: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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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迟福林:无论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还是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确立和保护财产权,都有赖于财产公开和透明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

收入分配公平问题一直是全国“两会”的焦点。在人民网推出的《2014全国两会热点调查》中,收入分配问题关注度排名第四,其中,有90%以上的网友表示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是“2014年的重点工作”。

事实上,自2004年收入分配改革就已开始调研,只是这些年一直没有出台改革方案,直到2013年2月,国务院才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如今一年过去了,有关方案的配套细则却还没有出台。方案和细则为何难产?收入分配收入的阻力在哪里?如何保障分配公平?为此,时代周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到了作决断的时候

时代周报:这些年收入分配改革成为经济社会矛盾的焦点。这一改革对未来经济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迟福林:言及分配,首先将涉及公平的问题。我国已经进入公平的可持续发展新阶段,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社会公平能释放效率、提高效率、放大效率。因为我们发现,在过去,很多制度性的不公平问题可能成为效率的制约因素。

因此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意义正在于通过实现付出与收入均等,以此提高居民收入,刺激居民消费,从而带动经济稳步增长。释放消费潜力,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

时代周报:你说过,打破利益关系掣肘是收入分配改革破局的重点,为什么?

迟福林:收入分配改革走到这一步,利益关系失衡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矛盾,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很长时间没有出台,重要的原因是改革在调节利益失衡方面应该说没有突破,这样收入分配改革细则出台的难度就逐渐增大。面对改革复杂性和艰巨性,如果缺少大刀阔斧的决心,没有背水一战的精神,突破利益格局是很难的。 最重要的是,收入分配制度不改革,其他改革就很难推进。

比如,垄断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增多;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区利益增大,并且具有普遍性的趋势;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不突破,难以“切好蛋糕”。如果政府的自身利益问题不解决,又难以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政府自身在“切蛋糕”中的份额会越来越大。

因此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协调利益结构关系。打破利益关系制约,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到了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改革的时候了。

时代周报:改革中政府扮演什么角色?

迟福林:一、推动者的角色,没有政府的顶层设计和推动,是没办法推动的;二、政府的自我改革的问题,二次转型以改革为重点,政府自身利益倾向改变和职能转变的问题是核心;三、观念的问题,政府要形成共识,到底转型发展改革中的突出矛盾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利益关系。

时代周报:收入分配不公已经成为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迟福林:现在改革已经到了做决断的时候。这时候关键是靠政府的决心和魄力,

这种决心和魄力要基于对收入分配牵动转型发展全局的客观、充分估计,需要政府把短期的问题和中长期的问题结合起来,把现象和结构性的问题结合起来。

政府如果只注重短期不注重中长期,只注重于一般的调整而不注重结构性转型和改革,那么我们整个国家的发展就会面临问题。判断不到位的话,小打小闹很难解决问题。

提低、扩中、调高

时代周报:您多次提到过收入分配改革要从“民富优先”破题,应该怎么去落实?

迟福林:要做到民富优先必须加大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力度,明显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到2020年增加到40%。

要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尽快让农民工成为历史;还应该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切实改善民生;财产权的破题,尤其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非农化增值收益等财产性收入。

时代周报: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本届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您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细则有何预见和期望?

迟福林:现在各部门也在积极地推动收入分配改革,期待细则在2014年能出台。同时,我希望细则里能体现以下五点: 一、遵循全面调整利益关系的原则,不单单是工资的问题,而是全局性的改革。二、建立透明的改革制度。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构建橄榄型社会。四、理顺收入分配秩序能够破题,尤其是财产公开一定要下决心了。五、制定一个着眼现在,放眼未来的中长期目标。

时代周报:在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收入占比一直很低,工资制度日渐形同虚设,具体要如何保证劳动者同工同酬、收入公平等问题?

迟福林: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形成一套制度,更重要的是初次分配合不合理。初次分配领域关于工资的协商、谈判制度建立是基础,这种基础的建立对于初次分配的合理性有决定性影响。

这几年国民收入格局里劳动报酬的比重太低,而企业的收益比重不断上升,所以储蓄率不断上升,真正的储蓄率大部分是企业贡献的而不是劳动者。背后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者如何去分配。

时代周报: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路径,中央的思路是“提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扩中”—结构性减税等,“调高”—强化个税监管、征收房产税等,“取缔非法收入”—打击腐败。其中,调高和取缔非法收入可能与改革者本身利益相关,如何将这三种愿望变成现实?

迟福林:改革方案是总体性的,总体方案下会形成若干个具体的实施性方案。比如,“提低”最重要的恐怕是规范初次分配,逐步促成建立工资谈判协商机制,提高劳动者报酬。

“扩中”的问题近几年特别突出,我们搞了将近34年改革,现在中等收入群体或说中产阶层的比重只有25%左右,现在到了全面解决中等收入群体如何加快发展的问题的时候了。我的想法是,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时候,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应该达到40%~50%。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每年至少需要提高2个百分点,这实现起来并不容易,需要明显加大力度。

财产公开不仅是对高收入者,首先是对政府官员的要求。财产公开是个基础性制度,财产有透明度,大家收入水平才心中很有数。现在说灰色收入很多,腐败很严重,财产公开就是公平收入的基础。很多国家的案例证明了,越公开的地方越稳定,高收入者的财产权得到了保护,而财产不公开,收入秩序混乱,担心财产的未来,相反是不稳定的。

时代周报:今年两会上有代表提议“给公务员涨工资”引发热议。3月8日中央表态,正在调研。您认为,应该如何制定公务员的工资增长计划?

迟福林:基层公务员和边远地区的公务员工资偏低是存在的。一、这需要逐步建立一个统一的工资标准;二、在整个改革的大背景下,让公务员的工资与全社会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的确定最低工资收入水平;三、现在行业收入差距很大,一些垄断性行业职工人数占总职工人数不到8%左右,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加在一起等于全部职工收入的50%左右,要实现工资正常的增长,就要逐步调节行业差距;严格规范公务员的收入。

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计划

时代周报:怎样提高中等收入人群比重,落实你提出的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计划”?

迟福林:首先改革制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税制结构,对城乡居民实施全面的结构性减税,使国民财富更多地向居民倾斜;其次加强居民财产权利保护,尤其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建立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享机制,使农村居民通过土地要素增值来积累财富。

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但问题是,目前中等收入群体只有25%左右,在居民收入倍增实现的情况下,中等收入群体十年以后还是30%以下,那还是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大基础上的实现。只有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了,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才有意义,才能使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小,实现建立橄榄形社会的目标。

时代周报:如何确立财产公开制度和透明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

迟福林:无论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还是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确立和保护财产权,都有赖于财产公开和透明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

在“灰色收入”产生的重点领域实行“阳光工资”。在完善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提高收入透明度。

努力建立法制化的财产申报制度。健全以权力监督、行政监督为主,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为辅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大对公务员财产的监督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在全社会实行财产公开和申报制度。

时代周报: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建立怎样的制度?

迟福林: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必须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基础制度。具体做法,一是全面推进政府的预算公开;二是以官员财产公开为重点逐步形成全民的财产公开制度。尽快实现官员个人家庭财产从内部申报转向社会公开,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尤其新提拔的官员,新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率先实现公开。

毫无疑问,收入分配越公开,越透明,对改革越有利。未来在收入分配问题上,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进行各种制度建设毫无疑问是一个大趋势。只有公开透明了,才可以使收入分配领域的基础制度有效运行。

相关专题:2014两会:市场闯关

[责任编辑:houwang]

标签:迟福林 改革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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