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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今起正式实施 网购消费维权正式启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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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座谈会。方面是促进新型商业模式的规范,按照新《消法》明确的非现场购物经营者的退货义务等规定,加强对网购等非现场购物销售经营者的监督工作。

《新消法》今起正式实施网购消费维权正式启动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座谈会。中新网汪洁摄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在座谈会上讲话。中新网汪洁摄

中新网3月15日电(财经频道汪洁)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国新《消法》今日起正式施行。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座谈会,发布《2013年全国消协投诉统计分析》,公布新《消法》的落实思路。中消协呼吁网购行业落实新《消法》,解决网售假货退货难等问题,维护网购消费者的权益。

中消协发布2014年维权工作新思路

今年的“3·15”不同往年——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定,修订后的新《消法》自今天起正式施行。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了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座谈会,会上发布了《2013年全国消协投诉统计分析》,并提出2014年维权工作思路。

据悉, 2013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02,484件,解决635,748件,投诉解决率90.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157亿元。其中,2013年网络购物投诉居高不下、快递服务投诉增多、快递服务投诉增多,这些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表示,201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具体工作将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首先是继续做好重点领域商品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工作,加强与重点行业及有关部门的合作,完善重点行业的消费者满意度评价体系,督促行业自律。

第二方面是促进新型商业模式的规范,按照新《消法》明确的非现场购物经营者的退货义务等规定,加强对网购等非现场购物销售经营者的监督工作。

三是通过点评、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举报等形式加强对格式条款的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召回责任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第四方面是围绕电脑、手机、快递服务、网络消费等内容,组织课题研究成果交流会,联合部分省市消协组织发布有关研究报告,揭示存在问题,从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等各方面提出解决对策,推动规范相关领域格式合同,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后是加强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适时发布中消协观点,引导维权舆论,指导维权工作。

中消协吁网购行业落实新《消法》

打击网售假货退货难等问题

网购维权的相关规定被誉为是新《消法》的最大亮点,备受关注。今日,中消协呼吁网购行业经营者落实新《消法》,保护消费者利益。

新《消法》对网购、邮购、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等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定义务给予规定: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网购等方式购物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定责任。这些规定对规范网络等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此规定出炉是基于中国消费者协会2012年和2013年的投诉统计,其中网购投诉居高不下。2012年全年网购投诉达16408件,2013年达到12950件。在网购消费纠纷中,主要体现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货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售后服务难兑现等方面。其中,网络团购方面,消费者对于“逾期未消费不退”、“服务或商品质量不合约定”等方面也反映强烈。

应公众呼声,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按照新《消法》明确的非现场购物经营者的退货义务等规定,加强对网购等非现场购物销售经营者的监督工作,促进网络购物行业的健康发展。中消协秘书长常宇在座谈会上号召网购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新《消法》规定,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网购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全面披露产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保障“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并加强售后服务措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网购交易平台提供者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中消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选择信誉好、服务评价高的网站,要谨防诈骗网站;购物前要仔细查阅产品信息、售后服务条款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维权;当发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要积极维权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周年、新《消法》的正式施行和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中国邮政于今日发布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特种邮票。(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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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ran]

标签:消法 网购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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