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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蓝筹股迎生机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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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涉及九章七十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涉及九章七十条。

张晓军表示,此次发布实施的《办法》共9章70条,《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二是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三是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

四是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的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是优先股交易或转让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应当与发行环节保持一致;非公开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交易或转让后,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对于优先股的影响,各大主流机构券商较为乐观。如中金公司研报认为,优先股的推出将给市场带来积极因素,将利好大盘股,特别是金融行业和一些面临兼并重组、结构调整的行业;国信证券也指出,优先股一方面改善蓝筹估值,另一方面满足低风险客户投资需求,是政府工作报告里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将为2000点保卫战增添力量。无独有偶,信诚沪深300基金经理吴雅楠也指出,优先股试点有望对市场特别是大盘蓝筹股带来正面刺激作用,一方面可改善A股分红偏少的现状,同时还可缓解市场的扩容压力。

东莞证券建议关注高成长、低估值和受益优先股试点个股机会,尤其是对负债率较高的公司,银行、能源等需要经常性融资的行业将首先受益,作为能源行业的一员,电力行业负债率普遍在70%-80%,一些企业甚至超过(如华银电力吉电股份华电国际等)80%,由于负债率过高,融资困难较大,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成本都较高。不过电力企业估值低、分红稳定的优点也更容易成为优先股首发试点。

瑞银证券认为发行优先股有利于解决上市银行在PB 低于1 倍时的融资问题。假定优先股在创新一级资本工具中占比达50%,未来两年上市银行可发行优先股规模约为3000-3300 亿,这有望缓解银行资本达标压力。不过,对普通股投资者而言,优先股发行能够增厚还是摊薄EPS/BVPS 将取决于优先股发行利率与银行中长期ROE 之间的相对水平。推荐组合:工行、招行、平安、浦发及北京。

中信证券表示,高盈利低分红的要剔除,还要参考第一股东的持股比例、ROE、股息率、市盈率、及市值规模等。从行业分布看,银行、电力、交运、建筑、煤炭等比较有机会。

一、银行板块,优先股发行将提升行业整体估值15%

中信证券分析指出,2013年中期,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为12.2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85%,尚无一级资本工具。未来若发行优先股,能够大幅度缓解普通股权融资压力。

齐鲁证券则认为,优先股发行或将提升行业整体估值15%-20%。银行板块后市或迎来一波估值修复行情。

二、电力板块,电企优先股的发行会增厚电企每股收益

兴业证券统计发现,电力行业自2008年采用加杠杆的方式应对金融危机之后,其资产负债率的变动情况一直维持在70%以上。优先股一方面作为资本,计入权益类资产,电力企业在进行融资的同时,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这是其进行优先股融资的主要动力。

三、保险板块,优先股有效解决融资困境

海外经验表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优先股有效解决融资困境。

以美国为例,2006-2008年间,全球优先股发行数量快速上升,一方面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资本困境,另一方面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有效的投资手段。荷兰国际、大都会、保诚集团、荷兰保险等公司在发行优先股后股价都有不同的程度的上升。

四、证券板块,承销意外提振2014年业绩

高盛高华分析指出,优先股承销可能为证券行业2014年收入带来意外提振,大型券商将更有利于其把握一级市场的复苏。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上市公司 普通股 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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