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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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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3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2014年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1、向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新增 201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含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3,000 万元,本次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的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议案,因交通银行内部授权调整,现授信方由交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变更为交通银行苏州分行。

2014年公司在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 11,000 万元。

2、向中国建设银行苏州新区支行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含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10,000万元,本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31

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1、会议时间: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77,828,7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181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7,828,7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7,828,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7,828,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7,828,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222,331.3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22,233.1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2,057,194.66元,减去在2013年度已分配2012年度现金红利21,173,328.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22,383,964.84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4,256.65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个人投资者扣税后实际派发0.45元)。

表决结果:同意177,828,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828,7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828,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32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接到张亦斌先生关于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手续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张亦斌先生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13,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原为11,250,000股,因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后增加至13,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5%),于201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质押事项详见本公司2012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2-15的公告。

2014年4月11日,张亦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上述13,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再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用于为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4年4月1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亦斌先生和马玲芝女士夫妇,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2,062,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6%,其中,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530,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7%;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53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9%。张亦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为79,000,000股,占张亦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99.33%,占公司总股本的17.85%;截止本公告日马玲芝女士已累计质押股份68,000,000股,占马玲芝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75%,占公司总股本的15.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及马玲芝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为1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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