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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ST长油成新规后退市第一股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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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油作为“央企退市第一股”的命运终成定局。4月11日,上交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终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称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ST长油股票上市交易。

*ST长油作为“央企退市第一股”的命运终成定局。4月11日,上交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终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称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ST长油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ST长油将于4月21日开始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首秀”。虽然退市新规设置的重新上市制度让*ST长油有可能“卷土重来”,但其提交重新上市申请最早也要到2016年。

退市新规后强制退市首例

昨日下午收盘后,上交所网站出现一则公告,宣布终止*ST长油股票上市交易,该公告落款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ST长油由此成为2012年退市新规实施以来,沪深两市第一家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ST长油遭遇退市,其实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连续三年亏损,*ST长油于2013年5月14日起被暂停上市。然而,不同于一般企业暂停上市阶段的“生死时速”,*ST长油却并无重组、重整等大动作,被外界寄予厚望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央企中外运长航集团未有实质性的运作,以帮助公司快速“起死回生”。2013年*ST长油亏损达到59.22亿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20.97亿元,且2013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因连续亏损原因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非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由上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由此,基于规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依法作出了*ST长油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不过, *ST长油亦有最后表达“主张”的权利,若公司对上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决定公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核。

退市整理期迎来“首秀”

随着*ST长油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新规下创设的“退市整理期”也终于迎来了第一个案例。根据规定,*ST长油股票将从4月2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存在诸多需要注意之处。上交所指出,参与*ST长油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投资者,需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同时,投资者可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中查阅*ST长油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信息。整理期内,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长油”变更为“退市长油”,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不同于风险警示板其他股票的5%。此外,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因此,由于退市整理期届满及其摘牌的最终日期将受实际停牌天数影响而变化,“退市长油”股票摘牌日具有不确定性。在“退市长油”退市整理期间,上交所将每日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同时,根据规定,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不过,根据*ST长油今日的公告,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4年6月4日。此前,在2014年3月28日,*ST长油曾收到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承诺函,后者表示在退市整理期不减持公司股票。

待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次日,上交所将对其予以摘牌。需要注意的是,*ST长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保证其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之日后的45个交易日内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投资者仍可通过股转系统转让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票。

重新上市最早到2016年

作为退市新规下新设置的“重新上市”制度,为*ST长油的“卷土重来”留下了制度空间。根据规则,*ST长油终止上市后,如果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的重新上市申请条件,最早可在2016年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那么,公司2013年异常的“平静”和2013年末的突击“大剂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否是基于未来重新上市做准备?其作为“央企”的身份,是否会成为吸引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一大理由?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是,A股市场上总是不乏“豪赌”者,一些*ST股在暂停上市前往往遭到抢筹,而这一次*ST长油在退市整理期是否会重现这一幕,值得关注。

有分析人士指出,绩差公司遭疯抢的“异常”交易心态,与A股市场退市制度的不完善大有关联,投资者往往无视*ST公司的高风险,进行非理性投资。

对此,上交所昨日表示,采取设立风险警示板、对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另板交易;要求公司充分提示风险,明确对高风险公司的退市预期等措施,就是为了帮助投资者理性选择投资对象,积极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同时,这也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对于夯实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上交所称,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从根本上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上市公司质量的整体提高。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继续研究完善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推动上市公司退市行为的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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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qiang]

标签:ST 退市 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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