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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居民自治留出空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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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将“街道办事处”改为新型“社区”,最大的变化是其与区和居委会两个关系的调整。

如前所述,大部分的行政事务上收到了区直有关部门,倘若该部门确实需要就近为居民提供相关公共产品,则可以放人在社区,但这人员隶属于该部门编制,经费由部门划拨,社区服务中心仅为其提供办公场所,社区综合党委对其仅有监督之责,部门只可考核自己派出的员工,而不能再考核社区综合党委或社区服务中心。这在很大程度上为社区减轻了行政事务负担,可以解放出来更多推动社区服务工作。

由于每个社区下辖3-5个居委会,形成“一社多居”格局,在居委会层面,已没有一个党委与之对应,只有一个党支部,主要是服务基层党员,在国内大部分城市困扰社区治理的所谓社区党委和居委会的定位问题,在贵阳已不再是一个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我认为这是贵阳撤销街道办最大的意外收获,或者说最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

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回到“居民自治”。当然,由于全市居委会已于2012年完成换届,现任的居委会大多是原来已存在的,居委会自治还没有经历过一次全面直选的洗礼;现存居委会一般都保留了原有的4-5名工作人员,他们如何定义自己的岗位,还有待进一步厘清。

按贵阳市群工委有关领导的说法,居委会去行政化之后,存在一个“不知道怎么自治”的问题。其实以我的调研了解,这可能是两个问题,一是留下的居委会工作团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二是社区居民不知道如何参与自治进程。

不过好在贵阳市委对此早有准备,他们拿出了一笔资金(共2个亿,其中市财政拿出1亿,各区共筹集1个亿),作为社区服务和社区自治的诱导资金。这笔资金主要用于社区的环境整治、平安建设和文体活动三项内容,平均每个居委会接近200万元。但这笔钱并不是直接给下去,而是要各个居委会报项目,怎么报?首先要居委会收集居民意见,通过居民议决的过程,形成项目计划。之后由居委会报到“社区”,再逐级上报,由市里决定哪些项目获得拨款。

我认为这一方式可以有效地诱导自治。倘若资金和项目是给定的,谁都有,则居民就不会有参与热情;但是倘若这笔钱能给小区解决不少实际问题,但是这笔钱是需要竞争才能得到的,需要通过居民的参与讨论才能确定项目,项目需要跟别人比较才能确定能否入选,这就可以有效地激发起居民参与的热情。这就像在地上撒一把米,就可以吸引很多鸡只来抢食一样的道理。而贵阳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个道理。

最终此一计划在全市共落实了1万多个项目,大部分项目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原因是贵阳很多小区都年久失修,基础设施欠帐较多,社区服务空间资源缺乏。对居民来说,现在有了机会对之加以改善,大家都希望自己能够受益,所以参与热情很高。也正因如此,这一计划让许多社区、小区旧貌换新颜,甚受居民好评。

贵阳市群工委的同志说,有了这一计划,至少2-3年内各居委会都有事可做,居民参与自治的热情也能被激发起来,是一举多得的办法。至于即将到来的居委会换届,希望贵阳能借着这个热情,真正实现居民投票参选,朝着居委会自治迈出有效的一步。

除了居委会自治的条件外,还有一件事贵阳市至少还没有思考清晰。那就是社区层面的“社区议事会”和居委会的关系。

在《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中,规定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其他组织的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组成,通过公开报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这显然是一个社区层级的政治协商机构。所以问题来了:在社区综合党委或社区服务中心那里,或者在区政府那里,社区居民议事会和各居委会谁来代表居民意志?按理由居民选举产生的居委会更有代表性,但是很可能社区党委或区级政府更会以“居民议事会”来代表民意。尽管后者的成员构成中,也有居委会负责人,但毕竟不是由各个居委会的成员们间接选举产生的社区居民议事会。通过酝酿方式进入“居民议事会”的社区居民,和其所在的居委会之成员将形成一种何样的关系?

总的来说,贵阳市的基层治理改革更多地呈现出“自上而下改革”的特点,从贵阳市场经济发育的成熟度来说,公民社会意识在这城市还处在萌芽阶段。在全国的居民自治都仍然举步维艰的环境下,贵阳“自下而上”的自治力量能有多大程度的滋生,还需要时日来观察。(编辑马娟)

[责任编辑:wang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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