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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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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特高压楼610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特高压楼610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永河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魏光林代为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李永河、李惠波、史厚云、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刘伟、刘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许明圣先生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方式或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注:1、第6项议案《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区间段表决结果如下:

2、第7项议案《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安排情况的议案》、第8项议案《关于追认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表决权股份522,518,944股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经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王半牧律师和陈爱珍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表决权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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