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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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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7日(周三)上午9:00-12:0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烈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92,067,807股,占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66.178%。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按照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建文福2×10000t/d新型干法旋窑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592,067,80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慧丽律师、宋科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包括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七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表决权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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