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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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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6名,独立董事宋淑艾、杨化彭、史际春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社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6名,独立董事宋淑艾、杨化彭、史际春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社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期限为一年;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成本参考发行时的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市场条件及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相关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方案、聘请银行等服务机构、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有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弃权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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