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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所有金融机构均可按要求开设FT账户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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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细则终于“落地”。5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举行发布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审慎管理细则》)。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媛)备受关注的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细则终于“落地”。

5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举行发布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审慎管理细则》)。

两项细则的落地,标志着“央行三十条”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为在试验区先行先试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并且区内主体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这一载体,积极开展投融资汇兑等创新业务。

记者从会上获悉,所有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按照要求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不限于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充分体现了自贸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证券、保险等非银行机构也可以参照本细则办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是先做已经批准的项目,币种是先本币后外币。

本次发布的两个细则,全面规范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两者相互匹配,相辅相成。

其中,《业务实施细则》侧重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开展及相关要求,详细规定了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内容。

同时出台的《审慎管理细则》,则主要根据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监测预警以及各项临时性管制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指出,两项细则从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两个方面,共同构建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试验区账户体系框架,为下一步推动试验区投融资汇兑创新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王利平出席了发布会。

相关专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

[责任编辑:yufang]

标签:FT 风险防控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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