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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租车香港上市招股书摘要:业务概览及亮点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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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单车日均收益指每辆短租车辆平均每日租金收益,乃按一定期间平均每日租金乘以同一期间的车队利用率计算。(2) 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合并每股股份有形资产净值乃根据紧接[编纂]完成后预计已发行的[编纂]股股份计算。

本概要旨在提供本文件所载数据的概览。由于本节属概要,故并无载列可能有重要影响的所有数据。在决定投资于[编纂]前,务请阅读整份文件。任何投资均涉及风险。有关投资于[编纂]的部分特定风险载于本文件「风险因素」。在决定投资于[编纂]前,务请细阅此节。

一、概要概览

我们是中国最大的租车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租车服务,包括短租、长租和融资租赁。根据罗兰贝格的数据,我们在车队规模、收入、网络覆盖及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是市场的绝对领导者。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的总车队规模为55,403辆。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在中国所有租车公司中拥有规模最大的短租车队和规模最大的长租车队。我们的总车队规模大于我们后面的九大汽车租赁公司的车队规模总和,是第二大汽车租赁公司车队规模的4倍以上。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在中国除西藏外所有省份的69个主要城市拥有751个直营租车服务网点。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直营租车服务网点的数目是最大竞争对手的3倍左右。作为补充,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在152个规模较小的城市发展了191个加盟服务网点。

我们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租车体验,包括多样化的车型选择、良好的车况、便捷的租车手续,以及在所有我们运营的城市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我们的总客户量从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450,000增长到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1,790,000,增长了4倍左右。

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我们的品牌,「 神州租车」或「China Auto Rental」,是中国知名度最高和最受信赖的租车品牌。根据百度指数和Google趋势(两大关键词搜索流行度指数),我们的品牌在中国汽车租赁公司中的搜索量最大。二零一三年,我们在百度及Google上的总搜索量都分别是我们最接近的竞争品牌的约3倍。我们强大的品牌可以令我们溢价定价,并会降低我们获取客户的成本。

做为一个技术导向型公司,我们已经建成了一个高效、可靠及扩展性强的信息技术平台。我们的信息技术平台集合了我们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包括交易、收益、客户、车队及财务管理。通过这个信息技术平台,我们收集了大量的交易数据和客户数据,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这些数据来提高运营效率,并提升客户体验。尤其是,我们的信息技术平台驱动着我们先进且操作便捷的网站及手机客户端,二零一三年,来自我们网站和手机客户端的订单占短租总订单的比例达到约63.8%。来自手机客户端的订单占总订单的百分比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6.4%增长到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24.4%。

往绩记录期内,我们在提高经营效率的同时取得大幅增长。我们的车队规模由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25,845辆增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55,403辆。我们的收益按81.6%的复合年增长率由二零一一年的人民币819.2百万元增至二零一三年的人民币2,702.7百万元,并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573.4百万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788.2百万元,增长了37.5%。我们于二零一一年录得亏损人民币151.2百万元,而二零一三年的亏损则为人民币223.4百万元。我们的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7.0百万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98.1百万元。我们的经调整(亏损)/溢利净额(即剔除以股份为基础的酬金、与公司重组有关的汇兑收益或亏损、与停运车队相关成本及[编纂]及重组相关开支后的溢利或亏损)由二零一一年的亏损人民币145.1百万元增至二零一三年的溢利人民币143.4百万元,而我们的经调整溢利净额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40.0百万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63.4百万元。我们的经调整EBITDA(即剔除以股份为基础的酬金、与企业重组相关的外汇收益或亏损、与停运车队相关的成本以及[编纂]及重组相关开支后的溢利或开支亏损(扣除所得税、财务收入/成本净额、折旧、摊销及减值前)由二零一一年的人民币265.5百万元增至二零一三年的人民币1,061.4百万元,而我们的经调整EBITDA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257.7百万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400.7百万元。更多资料请参阅本文件第181页「财务资料-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我们的业务模式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我们的租车业务及二手车销售生收益。

我们的租车业务提供短租、长租及融资租赁服务。我们在中国主要专注于短期自驾汽车租赁市场。此外,我们提供多种增值服务,如意外事故保险、GPS导航系统、7天×24小时道路救援、车辆交付及单程租赁。我们亦提供「企业云」汽车租赁解决方案,有关方案涵盖我们的所有产品及服务,以协助机构客户优化其汽车使用管理。于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及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我们租车业务的收益分别约占我们总收益的94.7%、96.9%、81.7%及85.6%。

于我们的二手租赁车辆达到其持有期限时,我们将会向终端用户、经销商及特许加盟商出售我们的二手车辆,我们主要车型的一般持有期约为30个月,而其他车型的一般持有期约为36个月。我们通过三个渠道出售二手车,即我们自有招标及拍卖系统、第三方拍卖公司及其他线下销售。于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及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我们二手车销售收益分别约占我们总收益的5.3%、3.1%、18.3%及14.4%。

我们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开始特许加盟安排。我们仅允许特许加盟商于我们未设立直营服务点的小城市经营。我们向特许加盟商收取前期特许费、佣金及若干其他杂费。来自特许加盟安排的收益构成我们租金收入的一小部分,且我们预期其将于不远的将来成为我们租金收入的一大部分。更多数据请参阅本文件第94页「业务-我们的特许加盟安排」。

我们的行业及竞争格局

中国的汽车租赁市场可分为短租、长租及融资租赁市场。鉴于在中国租车公司提供90天以下的代驾车辆租赁属违法,我们仅提供自驾短租。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中国的短期自驾租赁市场是分割的,预期其将由二零一三年底约人民币60亿元增至二零一八年底约人民币18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27%主要来自个人及机构客户日益增加的休闲及商务旅游需求,以及持有驾照但并不拥有汽车的驾驶人员的一般用车需求所带动。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持照驾驶人员人数与私家车数目之间的差距一直并预期将继续扩大。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于二零一三年,按中国的短期自驾租赁收益计算,我们短期自驾租赁的市场份额为31.2%,而我们最直接的竞争对手一嗨租车及至尊的市场份额则分别为8.1%及1.9%。作为绝对的市场领导者,我们处于可把握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显著增长机会的有利地位。更多数据请参阅本文件第69页「行业概览」。

我们的客户

我们拥有庞大、迅速增长且忠诚的客户群,包括个人及机构客户。我们的个人客户总人数由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447,000名增加约四倍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1,776,000名。我们的机构客户数量由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3,500增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2,000。我们回头客的交易量占我们租赁交易总量的比例已由二零一一年的56.6%增至二零一三年的68.0%,表示客户忠诚度不断增强及客户参与度不断提高。于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各年及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我们的任何客户概无占我们总收益超过5%。于同期,我们的五大客户合共分别占我们总收益的4.3%、3.3%、5.5%及2.7%。有关我们客户的更多资料,请参阅本文件第90页的「业务-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供货商

我们向汽车制造商及其授权经销商购买车辆。我们一般直接与汽车制造商磋商我们的采购条款及订立框架协议,然后汽车制造商将指示我们根据有关框架协议与其授权经销商下达个别采购订单。对于我们的信息技术需求、保险需求及维修及保养需求,我们亦动用第三方供货商。于截至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我们的前五大供货商在采购额方面合共分别占我们总采购额约53.6%、45.6%、55.2%及38.4%,我们的单一最大供货商在采购额方面分别占我们总采购额约17.8%、14.5%、14.6%及12.1%。有关我们供货商的更多资料,请参阅本文件第97页的「业务-我们的供货商」。

我们的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优势促成我们的成功并使我们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我们明确的市场领先地位为我们提供独特的竞争优势;

·我们透过提供优质客户体验建立了高认可度和信赖度的品牌;

·高效、可靠及扩展性强的技术平台能使我们提升营运效率并提高客户体验;

·我们多元化的业务组合令我们能够在管理市场波动的同时把握增长机遇;

·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强大的股东支持。

我们的策略

我们的目标是巩固我们在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领先地位并提升我们的营运效率。为达致此目标,我们拟:

·提高车队利用率及营运效率;

·壮大租赁车队并扩大网络覆盖范围;

·不断提升客户体验并加强品牌;及

·不断创新产品及进一步通过延伸我们的价值链来拓展业务。

风险因素

我们的业务营运及此次[编纂]涉及若干风险,其中部分风险并非我们所能控制且可能影响阁下投资我们的决定及/或阁下投资的价值。该等风险因素载列于本文件第26页起的「风险因素」。 阁下在决定投资[编纂]前,应细阅该节全部内容。我们所面对的部分主要风险包括:

·我们于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一直亏损经营,仅近期于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实现盈利且我们日后未必会维持盈利;

倘我们不能与现有及新竞争对手有效竞争,则我们可能会丧失客户及市场份额;

我们的业务需要大量资本为补充及扩张车队提供融资。未能管理我们的流动性及现金流量或日后无法取得额外融资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极其依赖我们的声誉及品牌的市场知名度,且任何不利宣传或对我们品牌的其他损害或未能保持及提升品牌知名度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

任何对我们信息科技系统的干扰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历史经营资料概要

下表载列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的主要经营指标: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短租

 

 

 

 

 

平均每日短租车(1)

15,429

26,556

33,475

32,483

35,130

平均日人民(2)

197

212

246

223

281

车队出租(%)(3)

56.7%

59.0%

57.9%

60.5%

60.9%

单车日人民(4)

112

125

142

135

171

(1) 平均每日短租车队乃按一定期间我们运营中短租车辆的总天数除以该期间总天数计算。计算平均每日短租车队时,「运营中的短租车辆」指我们全部的短租车队,包括因维修或保养而暂时不能供客户使用的车辆以及运送途中的车辆,惟不包括因客户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未能通过两年一次的强制年检而暂停出租的车辆。

(2) 平均日租金按一定期间我们的短租收益除以该期间车队出租天数计算。车队出租天数乃一定期间我们短租车队的所有车辆的总出租天数。

(3) 车队利用率按我们短租车辆的总出租天数除以我们短租车辆运营的总天数。计算车队利用率时,「运营中的短租车辆」指我们全部的短租车队,包括因维修或保养而暂时不能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车辆以及运送途中的车辆,惟不包括因客户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未能通过一年两次的强制检查而暂停出租的车辆。

(4) 单车日均收益指每辆短租车辆平均每日租金收益,乃按一定期间平均每日租金乘以同一期间的车队利用率计算。

历史财务资料概要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数据概要。我们已自本文件附录一载列的会计师报告的经审核合并财务资料摘录截至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该等日期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该日期止三个月的合并财务数据。我们已自本文件附录一载列的会计师报告载列的我们的经审阅合并财务报表摘录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该日期止三个月的合并财务数据。

合并经营业绩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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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附注:

(1) 我们将经调整纯利/(亏损)界定为剔除以股份为基础的酬金、与企业重组相关的外汇收益或亏损、与停运车队相关的成本以及[编纂]及重组相关开支后的溢利或亏损。关于我们经调整纯利/(亏损)的进一步详情及对账,请参阅本文件第181页「财务资料-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2) 我们将经调整EBITDA界定为剔除以股份为基础的酬金、与企业重组相关的外汇收益或亏损、与停运车队相关的成本及[编纂]及重组相关开支后的溢利或亏损(扣除所得税、财务收入/成本净额、折旧、摊销及减值前)。关于我们经调整EBITDA的进一步详情及对账,请参阅本文件第181页「财务资料-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合并财务状况表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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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关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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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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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流动比率乃以各财务期间结束时我们的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

(2) 净债务资产比率乃以各财务期间结束时净债务占总资产的百分比计算。净债务乃以我们的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以及应付联想控股款项(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计算。

(3) 净债务/经调整EBITDA乃以净债务除以经调整EBITDA计算。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数字乃使用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净债务除以近十二个月的经调整EBITDA计算,而近十二个月的经调整EBITDA则按二零一四年前三个月的经调整EBITDA加二零一三年全年的经调整EBITDA减二零一三年前三个月的经调整EBITDA计算。

(4) 经调整EBITDA/利息开支总额比率乃由我们的经调整EBITDA除以融资成本得出。

(5) 毛利率乃以我们于特定期间的汽车租赁毛利除以同期的租赁收益计算。

(6) 纯利率乃以我们于特定期间的纯利/(亏损)除以同期的租赁收益计算。

(7) 经调整纯利率按我们于特定期间的经调整纯利除以同期的租赁收益计算。

(8) EBITDA利润率乃以我们于特定期间的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除以同期的租赁收益计算。

(9) 经调整EBITDA利润率乃以我们于特定期间的经调整EBITDA除以同期的租赁收益计算。

流动负债净额、负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及营运资金充足性

我们于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别录得流动负债净额人民币1,750.1百万元、人民币3,250.0百万元、人民币2,725.7百万元及人民币2,921.4百万元。

于往绩记录期,我们的净流动负债状况主要是由于:

因企业重组应付神州租车控股的免息股东贷款,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别为人民币806.0百万元、人民币1,597.6百万元及人民币1,778.9百万元;于二零一四年四月,神州租车控股已豁免所有有关款项,故我们不再有任何应付神州租车控股的未偿还款项;

将我们截至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别为人民币594.1百万元、人民币82.0百万元、人民币849.7百万元及人民币1,328.3百万元的长期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分类为须按要求偿还的流动负债;然而,我们并无收到任何催促偿还任何款项的任何实际要求;及动用短期借款主要用作购置车辆(分类为非流动资产)。于截至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分别录得经营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约人民币1,485.3百万元、人民币924.0百万元及人民币590.3百万元,主要由于于同期购置车辆的金额分别为数人民币1,774.9百万元、人民币1,764.5百万元及人民币1,889.0百万元所致。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文件第204页「财务数据-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于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我们录得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人民币129.4百万元。

考虑到我们可动用的财务资源(包括现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经营所得现金流、银行融资以及[编纂]估计所得款项净额),我们的董事认为且联席保荐人一致同意我们有足够营运资金应付目前及本文件日期起计至少12个月的营运需求。

停运车队相关成本

于二零一三年,由于我们的车队规模于二零一一年大幅增加,我们大部分车辆须进行两年一次的强制年检。我们的车辆由于客户违章驾驶而本身承担了交通违章处罚。我们无法让我们的客户于检查日期前就大部分车辆缴清交通违章罚款,这会导致有关车辆不能通过两年一次的强制年检及被禁止上路或受处置。因此,每月平均7,624台车辆暂停租赁业务,并于二零一三年因停运车队产生人民币298.5百万元的总成本。每月平均停运车队规模乃以我们于某一期间的月末停运车队总数除以该期间的月份数目计算。

于二零一三年下半年,预期会有大量车辆须到期进行两年一次强制年检,我们加大力度(包括分配更多员工及资源以协调客户)抵销我们车辆的扣分记录。因此,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我们的停运车队规模减少至2,928辆,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就此产生人民币31.3百万元的成本。

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中国公安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改善汽车检验政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发出联合通知。其中一项改革措施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起,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或之后获取登记牌照的私人车辆于登记后首六年将获豁免检验。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大部分租赁车辆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或之后获取登记牌照。此外,中国汽车租赁行业的商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一直与中国政府积极讨论修订适用法规,而中国政府正着手以豁免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因客户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扣分。有关定期强制年检及停运车队相关风险的更多数据,请参阅本文件第193页「财务资料-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停运车队有关成本」、本文件第109页「法规-与汽车租赁业务经营者相关的法规-关于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处罚的法规」及本文件第29页「风险因素-客户违反交通规则可能会令我们若干车辆停运」。

我们的经调整纯利(亏损)净额计及我们因客户违章驾驶而使车辆未能通过两年一次强制年检而停运所产生的成本。停运车队相关成本包括累计折旧及其按比例分占的直接经营开支、行政开支及财务成本的总额。然而,在计算停运车队相关成本时,我们假定停运车队并无产生收益(倘停运车队可用于租赁时)。

我们的持股架构

我们的控股股东

[编纂]前重组完成后,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持有约36.8%已发行股份。紧随[编纂]完成后,我们的控股股东将持有近30.0%已发行股份(假设超额配股权不获行使且不计及因[编纂]前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发行的任何股份)。联想控股于我们的控股股东的若干有限合伙人中持有权益。我们的控股股东由一般合伙人Grand UnionManagementLimited控制。联想控股于Grand UnionManagementLimited持有20%的非控股权益。

我们的控股股东的业务与我们的业务之间并无竞争。董事相信本集团能够独立于我们的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而独立经营业务。详情请参阅本文件第148页起始的「与我们的控股股东的关系」一节。

[编纂]前投资

我们有两轮[编纂]前投资。我们动用[编纂]前投资所得款项作业务扩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企业用途。

首轮[编纂]前投资由Warburg Pincus,LLC的联属公司Amber Gem进行。于二零一二年,Amber Gem收购神州租车控股86,094,268股A系列优先股,总代价200百万美元。紧随[编纂]完成后,Amber Gem将持有约18.8%已发行股份(假设超额配股权不获行使且不计及因[编纂]前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发行的任何股份)。

第二轮[编纂]前投资由Hertz进行。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赫兹控股向多名现有股东收购合计34,437,707股神州租车控股普通股,总现金代价100百万美元。同日,神州租车控股向赫兹控股发行100百万美元可换股票据以取代Hertz向神州租车控股以现金付款100百万美元以及36百万美元可换股票据以交换于Hertz已转让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赫兹控股进一步透过转换可换股票据收购36,589,746股神州租车控股股份。紧随[编纂]完成后,赫兹控股将持有约16.9%已发行股份(假设Hertz认购费为[编纂])[编纂]为[编纂]港元(即[编纂]指定范围的下限)及超额配股权不获行使且不计及因[编纂]前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发行的任何股份)。

详情请参阅本文件第128页起的「历史、重组及公司架构-[编纂]投资」一节。

[编纂]前购股权计划

于二零一四年[ ],本公司采纳[编纂]前购股权计划,据此,76,340,115份购股权授予若干高级管理层及雇员。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概无根据[编纂]前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已获任何承授人行使。

假设根据[编纂]前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我们股东于紧随[编纂]后的持股将被摊薄约3.2%(假设超额配股权不获行使)。

详情请参阅本文件附录四「法定及一般数据-[编纂]前购股权计划」一节。

赫兹控股进行认购

紧随[编纂]前重组后,赫兹控股将持有本公司约19.0%的股份(并无计及因行使[编纂]前购股权计划而发行的股份)。根据股东协议,赫兹控股已向我们说明,其拟按[编纂]就[编纂]认购额外股份数目,认购总额最高为[编纂]或有关保持其于本公司权益百分比与紧接[编纂]前同一水平所需的较少金额。赫兹控股因此认购的任何股份将按照于[编纂]下向其他投资者进行一般[编纂]的相同条款进行认购。紧随[编纂]后,赫兹控股将持有本公司约16.9%的股份(假设Hertz认购费为[编纂]、[编纂]为[编纂]港元(即[编纂]指定范围的下限),且并无计及因超额配股权及[编纂]前购股权获行使而将发行的股份)。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6第5(2)段,我们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已同意赫兹控股的建议认购。

详情请参阅「历史、重组及公司架构-赫兹控股认购」一节。

股息政策

我们的董事会就是否于任何年度宣派任何股息及(倘决定宣派股息)派息金额拥有绝对酌情权。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自其注册成立以来并无支付或宣派任何股息。我们将视乎财务状况及现行经济环境,继续重新评估我们的股息政策。然而,派付股息将由董事会按照我们的盈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需求、法定资金储备需求及董事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条件酌情决定。派付股息亦可受法律限制及我们于日后可能订立的融资协议所规限。

[编纂]统计数字

 

我们股份的市(1)

 

[]百万港

 

 

[]百万港

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合

 

 

 

每股股份有形资产净(2)

[]

 

[]

[编纂]包括:(i)在香港进行[编纂][编纂]股股份(可予调整);及(ii)根据第144A条或美国证券法的其他适用登记规定豁免在美国境内及根据S规例在美国境外进行[编纂][编纂]股股份(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下表载列若干发售相关数据,假定:(a)[编纂]已经完成及[编纂]股股份已发行;及(b)超额配股权尚未行使。

附注:

(1) 市值乃根据紧随[编纂]完成后预计已发行的[编纂]股股份计算。

(2) 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合并每股股份有形资产净值乃根据紧接[编纂]完成后预计已发行的[编纂]股股份计算。

上市开支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就[编纂]产生开支约人民币[编纂]百万元,其中人民币[编纂]百万元已资本化,而我们预期于[编纂]完成前产生开支人民币[编纂]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编纂]百万元预期将于我们的合并收益表扣除而约人民币[编纂]百万元预期将作为递延开支予以资本化及根据相关会计标准于上市后于权益扣除。我们预期该等开支将不会对我们于二零一四年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所得款项用途

假设[编纂]为每股股份[编纂]港元(即指定[编纂]范围每股股份[编纂]港元及每股股份[编纂]港元的中位数),及于超额配股权行使前,我们估计在扣除[编纂]有关包销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后我们自[编纂]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编纂]百万港元。我们拟将[编纂]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下列用途及金额载于下文,惟须根据我们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及市况的变动而定: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70%,或[编纂]百万港元将用于采购额外车队,以支持我们的增长策略。假设按每辆车的基准的财务架构约30至40%的股本及60至70%的债务,我们将能够采购约45,000至60,000辆车;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20%,或[编纂]百万港元将用于偿还若干银行贷款的尚未偿还款项,包括于国投信托的人民币[编纂]百万元、于中国邮政储蓄的人民币[编纂]百万元(用于购买车辆)及于中诚信托的人民币100百万元的贷款融资,到期日分别为二零一五年三月、二零一五年四月及二零一五年三月,而利率分别为9.0%、6.1%及6.8%。请参阅本文件第216页「财务数据-债务」;

·所得款项净额中余下10%,或[编纂]百万港元将用作我们的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倘[编纂]所得款项净额不足以满足上述资金需求,我们将利用我们内部产生的资金或其他资金来源提供额外融资。倘[编纂]所得款项净额超过上述资本需求,我们拟将盈余所得款项按比例用作额外车队采购、营运资金以及其他一般用途。

上市资格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8.05(3)条下的市值/收益测试申请上市。

近期发展

董事确认,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来,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变动。

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中国公安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改善汽车检验政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发出联合通知。其中一项改革措施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起,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或之后获取登记牌照的私人车辆于登记后首六年将获豁免检验。

二、业务概览

我们是中国最大的租车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租车服务,包括短租、长租和融资租赁服务。根据罗兰贝格的数据,我们在车队规模、收入、网络覆盖及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是市场的绝对领导者。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的总车队规模达到55,403辆。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在中国所有租车公司中拥有规模最大的短租车队和规模最大的长租车队。我们的总车队规模大于我们后面的九大汽车租赁公司的车队规模总和,是第二大汽车租赁公司车队规模的4倍以上。

我们致力于提供愉悦及可靠的租车服务。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在中国除西藏外所有省份的69个主要城市拥有751个直营租车服务网点。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直营租车服务网点的数目是最直接竞争对手的3倍左右。作为补充,我们在152个规模较小的城市,发展了191个加盟服务网点。我们的服务网点在策略上作出部署以覆盖主要交通枢纽(如机场及火车站、重要旅游目的地、主要商务区域以及住宅区)。我们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租车体验,包括多样化的车型选择、良好的车况、便捷的租车手续,以及在所有我们运营的城市提供了7X24小时的服务。我们的总客户数量从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450,000增长到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1,790,000,增长了约4倍。

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我们的品牌,「神州租车」或「China Auto Rental」,是中国知名度最高和最受信赖的租车品牌。根据百度指数和Google趋势(两大关键词搜索流行度指数),我们的品牌在中国汽车租赁公司中的搜索量最大。二零一三年,我们在百度及Google上的总搜索量都分别是我们最接近的竞争品牌的约3倍。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二零一二年发布中国品牌力指数以来,我们的品牌连续两年被认定为中国消费者心中知名度最高的租车品牌。我们强大的品牌可以令我们的产品产生溢价,并会降低我们获取客户的成本。

做为一个技术导向型公司,我们已经建成了一个高效、可靠及扩展性强的信息技术平台。我们的信息技术平台集合了我们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包括交易、收益、客户、车队及财务管理。通过这个信息平台,我们收集了大量的交易数据和客户数据,通过分析这些数据,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运营效率,并提高客户体验。我们的信息平台驱动着我们先进且操作便捷的网站及手机客户端,二零一三年,来自我们网站和手机客户端的订单占总订单的比例达到约63.8%。我们的手机客户端与技术平台充分结合,能够处理从预定到付款的整个交易过程。凭借我们的定位服务特点,我们的手机客户端能让客户到达最近的服务网点并享受内置GPS导航服务。来自手机客户端的订单占我们总订单的百分比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约6.4%增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约24.4%。

我们主要专注于中国短租市场,该市场较为分散,预计复合年增长率为27%,由二零一三年底约人民币60亿元增至二零一八年底的约人民币180亿元,主要受个人及机构客户商务休闲游日益增多及无车持牌司机的普通用车需要所带动。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按中国的个人自驾短租收益计,我们的市场份额于二零一三年为31.2%,而我们最接近的竞争对手为8.1%。作为市场的绝对领导者,我们在快速增长的中国短租市场中占据先机。

往绩记录期内,我们在提高经营效率的同时取得大幅增长。我们的整个车队规模由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25,845辆增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55,403辆。我们的收益按81.6%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由二零一一年的人民币819.2百万元增至二零一三年的人民币2,702.7百万元,并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573.4百万元增加37.5%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788.2百万元。我们于二零一一年录得亏损为人民币151.2百万元,而二零一三年录得亏损为人民币223.4百万元,而我们的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7百万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98.1百万元。我们的经调整(亏损)/溢利净额(即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与企业重组有关的外汇收益或亏损、停运车队相关成本以及[编纂]及重组相关开支的溢利或亏损)由二零一一年亏损人民币145.1百万元增至二零一三年的溢利人民币143.4百万元,经调整溢利净额则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40.0百万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63.4百万元。我们的经调整EBITDA(即扣除所得税、财务收入/成本凈额、折旧、摊薄及减值前的溢利或亏损,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与企业重组有关的外汇收益或亏损、停运车队相关成本以及[编纂]及重组相关开支)由二零一一年的人民币265.5百万元增至二零一三年的人民币1,061.4百万元,而我们的经调整EBITDA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257.7百万元增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400.7百万元。有关更多数据,请参阅「财务资料-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我们的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优势促成我们的成功并使我们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我们明确的市场领先地位为我们提供独特的竞争优势。

作为中国高度分散的汽车租赁市场的先驱,我们已树立并不断巩固我们的市场领先地位。根据罗兰贝格的数据,我们在车队规模、收入、网络覆盖及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是市场的绝对领导者。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的总车队规模达到53,022辆,大于我们后面的九大汽车租赁公司的车队规模总和,是中国第二大汽车租赁公司车队规模的4倍以上。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中国的个人自驾短租收入计算,我们的市场份额为31.2%,而我们最接近的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则为8.1%。

我们相信,我们的规模及市场领先地位为我们提供以下独特的竞争优势:

成本优势。我们因自身规模而享受巨大的采购及营运成本优势。我们相信,我们自二零一一年起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乘用车采购商之一。我们能够利用我们的购买力从汽车供货商获得大幅折扣。我们亦已与业务伙伴(包括保险公司及保养服务供货商)订立合作安排,以降低其他采购成本。此外,规模经济效益让我们能够通过降低平均固定成本及开支(如营销及日常开支)实现显著的营运效率。

牌照优势。对发出新牌照的监管限制对汽车租赁公司的车队扩展造成硬性限制。中国多个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杭州及贵阳)已就颁发新车牌、转让旧车牌及非当地车牌车辆进入市区施加限制。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部分其他大城市预期在近期实施类似限制。更多详情请参阅「法规」。该等限制造成很大程度上难以取得牌照,阻碍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现有及新参与者扩展车队。作为规模庞大的先行者,我们已经采购了大量的车辆,从而取得足够牌照,有助于我们在实施牌照限制及预期实施类似限制的城市中取得增长。例如,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在北京及广州分别拥有约13,000及8,000张牌照。

资金优势。汽车租赁业务需要大量资金。我们的规模及市场领先地位为我们提供接触多元化信贷来源(包括主要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汽车制造商)的独特途径。我们以包含股本及债务融资的多元化均衡资本架构为我们的增长提供资金。

我们相信,该等竞争优势构成一种良性循环,并会持续巩固我们的市场领先地位。我们透过提供优质客户体验建立高认可度及信赖度的品牌。 我们透过以下各项向客户提供愉悦及可靠的租车体验:

广泛的网络覆盖范围。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在中国除西藏外所有省份的69个主要城市拥有751个直营租车服务网点。作为补充,我们在152个小城市,发展了191个加盟服务网点。我们的服务网点集中在机场、火车站及其他交通枢纽、商务区域、住宅区及旅游目的地或附近。我们的客户在一个服务网点提车,可在任何其他服务网点归还。

良好的车况。我们相信,我们拥有中国主要汽车租赁公司当中最年轻的租赁车队。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车队的逾60%的使用时间不足18个月。我们审慎对所有汽车进行检查及保养,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最广泛的汽车选择。我们庞大的车队拥有包括私家轿车、运动型多用途汽车以及多用途汽车逾100个中国流行车型,可满足我们客户的多种需求。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十大车型占车队的约70%,而我们亦以较高价格提供额外车型满足中国驾驶者对体验不同汽车的需求。

无障碍租赁过程。客户可透过我们的手机应用、网站、呼叫中心及门市店铺预订。短租取车仅需身份证、驾驶证及信用卡资料。对于回头客而言,由于我们的系统自动填写我们记录的所有所需数据,取车及还车过程进一步简化。我们的手机应用亦透过提供预先登记、移动付款及账户管理服务进一步帮助我们精简租赁流程。

7天×24小时客户服务。我们在所有机场服务网点以及我们经营所在的每个城市提供7天×24小时服务。我们的呼叫中心及在微博及微信等主要社交媒体平台上的门店7天×24小时运转,可响应客户询问、处理投诉并提供会员服务。我们向客户提供7天×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

我们致力提供最佳的租赁体验,换来的回报是庞大、忠实及快速增长的客户群。我们的总客户数量从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450,000增长到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1,790,000,增长了约4倍。老客户的交易占总交易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一年的56.6%增至二零一二年的59.8%,并增至二零一三年的68.0%。

我们的品牌已成为中国知名度最高和最受信赖的租车品牌。根据百度指数和Google趋势(两大关键词搜索流行度指数),我们的品牌在中国汽车租赁公司中的搜索量最大。二零一三年,我们在百度及Google上的总搜索量都分别是我们在中国最接近的竞争品牌的约3倍。根据百度指数,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亦在中国每个省份拥有最高的搜索量。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二零一二年发布中国品牌力指数以来,我们的品牌连续两年被认定为中国客户心中知名度最高的租车品牌。我们的强大品牌令我们可提供优惠的价格,降低客户的购置成本。高效、可靠及扩展性强的信息技术平台能让我们改善营运效率并提升客户体验。

作为一个技术导向型公司,我们已经建成了一个高效、可靠及扩展性强的信息技术平台。我们相信,我们早期侧重于发展技术使我们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我们的技术平台使我们得以在不断提升客户体验的同时改善营运效率。

我们的信息技术平台集合了我们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包括交易、收益、客户、车队及财务管理。我们的技术平台使我们能够:

管理整个交易过程,以确保风险控制的顺利完成及有效;

对过往数据进行供需分析,预测未来需求,提供动态定价、车队调度以及长期策略决策等关键数据;

根据市场需求、存货水平、租期、地点、预订时间、竞争对手价格及目标利润率实施动态定价,以增加收益,并根据预计客户需求优化车队调度;

记录及分析客户的数据以更好地了解其租赁习惯及更有效地向其推广我们的促销活动;

追踪及分析每台车辆的里程、租赁次数、保险索偿及保养记录等主要数据,使我们更有效地管理开支及未来的车辆收购;及

按门店、分公司、区域、产品类型、成本类型或时段来监控及分析我们的财务表现,以使我们的管理层在制订预算、成本控制、雇用、车辆收购及门店开设时作出更多知情决策。

我们已建立行业领先的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序,其均与我们的技术平台完全融和,并能够处理从预订到付款的整个交易过程。凭借定位服务特点,我们的手机应用程序能让客户找到最近的服务网点并享受内置GPS导航服务。此外,客户能够在其移动设备上进行预先登记及付款。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来自我们网站及手机客户端的订单合共占我们总订单约63.6%。尤其是,来自手机客户端的订单占我们订单总量的百分比由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约6.4%迅速增至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24.4%。

我们力求确保技术平台的可靠性及安全性。我们保有关键营运设备的备用装置并经常将我们的经营数据备份,以确保正常运营。我们亦实施严格及先进的保安措施,经常监控及加强我们技术平台的安全。

我们的技术平台扩展性强,为我们于过往数年内的迅速扩展提供支持。我们相信,我们的技术平台能扩展至可容纳最多达500,000台租赁车辆运行。我们拟继续改善技术平台。我们多元化的业务组合令我们能够在管理市场波动的同时把握增长机遇。

我们在产品供应、客户组成以及地理覆盖范围方面拥有多元化的业务组合。

我们拥有由短租、长租及融资租赁组成的均衡产品组合。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我们是中国唯一一家在短租及长租领域拥有市场领先地位的汽车租赁公司。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在中国拥有最大的短租车队及最大的长租车队。二零一三年,我们约77.7%的总租赁收益来自短租,约21.3%来自长租及融资租赁。

我们已发展多元化的客户群,包括个人、中小型企业、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机构。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的客户总数包括约1,776,000名个人客户及约12,000名机构客户。我们认为我们的工作日租赁主要为商业用途,而我们的休息日租赁主要为休闲用途。二零一三年,我们估计所有短租交易的约56%为商务用途,约44%为休闲用途。

我们在中国所有省份(西藏除外)拥有服务网点,在全国拥有广泛网络。二零一三年,我们约43%的总收益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及深圳,其余57%来自我们其他城市的直营网络。此外,我们的广泛网络亦以特许加盟商在较小城市营运的服务网点作补充。根据罗兰贝格的资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在中国按人口计的十大城市中拥有的服务网点数目最多。

我们多元化的业务组合显著提高我们把握各种增长机会的能力。该组合增加了我们的收益来源,并减少我们对任何特定产品供应或地域的依赖。此外,其亦在我们的业务单位中建立经营协同效应,并在客户群之间创造交叉销售的机会。此外,我们的多元化业务组合亦能让我们在当地市场积极竞争。 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强大的股东支持。

我们相信,在中国汽车租赁业务中取胜需要深厚的行业专业知识、广泛的本地技巧以及强大的执行能力。我们的管理层团队已积累对中国消费者、汽车及技术方面的丰富知识。我们的创办人、主席兼行政总裁陆正耀先生在信息技术行业拥有逾10年经验,并且于汽车有关业务方面另有10年经验。在陆先生的领导下,我们管理层团队大部分高级成员已共事逾10年且我们管理层团队的丰富经验极大地有助我们系统性了解。

二零一三年五月,全球汽车租赁行业领导者赫兹成为我们的策略伙伴及投资者。我们成功整合赫兹的中国业务并成为赫兹在中国的独家业务伙伴。此外,我们已与赫兹订立品牌联合协议并展开境内外双方客户推介合作。我们相信,赫兹能够为我们带来行业知识、技术及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宝贵支持。我们的策略

我们的目标是在改善营运效率的同时加强我们在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领先地位。为达致此目标,我们拟:提高车队利用率及营运效率

作为我们增长策略的一部分,过往几年,我们设定的目标车队利用率约为60%,反映我们就建立规模及取得牌照的车队扩展与财务资源之间的审慎平衡。由于我们在车队规模、收益、网络覆盖面、品牌知名度及牌照储备方面的稳固市场领先地位,我们有意将策略重心逐渐转向提高车队利用率。此外,我们拟透过技术利用继续改善我们的经营效率,包括高级数据分析及增强使用移动技术。 壮大租赁车队并扩大网络覆盖范围

我们庞大的车队及广泛的网络覆盖范围是我们相对于竞争对手的显著规模优势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及客户需求的技术协助分析进一步扩大租赁车队并优化车队组成。我们亦有意通过增加服务网点改进我们的全国网络,以提高在现有城市的渗透率。此外,我们透过特许经营安排一直扩展至新的较小城市,这有助于满足客户对更广泛网络中优质汽车租赁服务的需求,增加我们在中国的品牌认可度及有利于未来扩展。

不断提升客户体验并加强品牌

透过进一步精简租赁流程、增设更多的服务网点、提供新车型及缩短汽车持有期间,我们拟继续为客户提供更大的便利及价值。我们亦计划利用技术(从移动服务到巨量数据分析)改进我们所有方面的服务。此外,我们拟透过以多个渠道积极征求客户反馈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客户服务。我们相信,我们不断努力提高客户体验将有助于增进我们的客户忠诚度、增强我们的品牌及进一步增加我们的品牌价值。

不断创新产品及进一步拓展我们的价值链

我们拟透过不断创新产品应对中国新兴汽车租赁市场中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例如,我们已推出并将继续改进我们的「企业云」解决方案,为机构客户提供具成本效益的汽车使用。我们相信,我们在中国汽车租赁行业的明确领先地位为我们在拓展价值链时提供巨大优势。我们计划进一步发展我们的融资租赁及二手车销售业务。我们亦拟选择性扩展至周边业务领域,即车队管理及拼车,而在此方面我们可利用行业专业知识及商业资源。

[责任编辑:changli]

标签: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动态定价 平均固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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