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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泄密门”有先兆 提前调研机构名单曝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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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600030.SH)明星分析师张明芳“泄密门”事件仍在继续发酵。6月9日,涉及“泄密门”事件当事者的丽珠集团(000513.SZ)发布了一份停牌公告,亦间接印证了此事的真实性。公司称,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对此,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信息属于公司的重大信息,在该信息没有公布之前其属于内幕消息。因此,张明芳的行为涉嫌泄露内幕消息。不过,张明芳究竟要受何处罚,仍要看该事件带来的影响而定。”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张明芳消息发布后不久,其所在的微信群有不少成员纷纷选择退群以自保。另据网上流传的退圈截图显示,疑似包括广发证券(000776.SZ)、国泰君安、汇添富在内的多家机构已经涉及此次泄密事件,分别包括添富医药基金经理周睿、长盛基金经理王克玉、建信基金经理李涛以及国泰君安资管部李子波等一众机构人员。

“当前,监管部门加大了打击资本市场黑幕的力度,尤其是各基金公司,严查内幕交易和老鼠仓,已造成人人自危。”对此,一家私募机构负责人如是说。“不过,从6日的微信截图来看,该微信群人数超过百人,一般而言,这种消息不会第一时间与这么多人分享,应该是消息此前已在更小的圈子内传播开来了。”

当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丽珠集团董秘李如才,其手机却一直无人接听。此外,刘国华律师还称,此事也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管理明显存在漏洞。“上市公司保密工作并没有做到位。而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会因此而受到连累。”

消息走漏有先兆

实际上,丽珠集团近期股价一直表现较为强势。早在张明芳消息发布前,丽珠集团前一交易日股价便已出现异动。6月5日当天,公司股价已大涨3.87%。紧接着次日的6月6日,公司股价再度逆势放量上扬2.81%。当天,丽珠集团最高价为49.90元,最低为47.85元,收盘报收于49.10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早在5月5日,大智慧通讯社早已提前预告了相关信息。彼时,该社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丽珠集团已完成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并启动相关流程,有望在近期披露相关信息。

此前,丽珠集团高管去年底曾在券商策略会上表示,在公司完成H股挂牌后,希望能在2014年上半年进行股权激励。

紧接着于5月15日,大智慧通讯社再度声称,该社从接近丽珠集团的人士处获悉,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完成,初步将未来三年业绩目标定为利润增长15%-25%。

巧合的是,就在今年5月8日和14日,已有两波机构对公司进行了密集调研。仅5月14日一天,便有20家机构人员造访公司,分别包括国信证券邓周宇、交银施罗德基金庄琰、信达证券孟阳、国金证券(600109.SH)姜英、银华基金钟鸣、东莞证券马国庆、广东瑞天投资张烨、中国平安骆莹、博时基金葛晨、华夏基金李恒、易方达基金杨桢霄、太平洋保险吕国启、金元证券闫小龙、兴业证券孙晓东、天弘基金刘盟盟、安信证券邹敏、国泰君安证券胡博新、第一创业证券许均华、安信证券陈宁浦、国寿资产王瑞东。

不过,在上述两波机构密集调研活动中,并没有出现张明芳的名字。尚不清楚张明芳是从何种渠道获取了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方面对于散户的待遇却完全不同。5月12日,有投资者通过公司互动平台询问公司是否进行股权激励一事。彼时,公司还信誓旦旦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未有股权激励计划时间表,公司董事会亦未有审议过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任何事项。”

尚未正式立案

而前述私募负责人则认为,实际上,公司股权激励一事早已有人提前获知信息。只不过,张明芳本人所处身份较为特殊,才会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有可能张明芳本人对这类消息属于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敏感性不够,希望通过在较大范围的圈子内发布,以印证自身对上市公司“超强”的预测能力。

尽管如此,作为“泄密门”主角的张明芳,身为一份资深券商从业人员,不管有意或无意获取到上市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都应该遵守行业操守,其真正的动机值得思量。

据《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第七条规定,“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自觉使用合法合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编造并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

另外,《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第九条也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者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还有,上述规范第十二条还规定:“证券分析师应当通过公司规定的系统平台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得通过短信、个人邮件等方式向特定客户、公司内部部门提供或泄露尚未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不得通过论坛、博客、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对外提供或泄露尚未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

与此同时,结合其微信内容、股价异动情况分析,张明芳通过新媒体发布丽珠集团的重大内幕消息,明显涉嫌泄露内幕消息。

“因此,张明芳不仅泄露了上市公司重大非公开信息,而且违反了发布报告的规定程序。” 刘国华律师称。“该分析师停职配合调查仅仅是第一步,处罚或难以避免。”

不过,当天,另有接近监管层的消息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于网上的消息并不是网上一说,就马上进行立案查处,监管层另有一套自有的流程和安排。相关稽查线索也自有渠道进行调查。有时是证监会直接立案的线索,有时则是地方监管部门发现的线索。首先是要对有关消息进行初步核实,再启动相关程序。待线索有了比较明确的把握之后,再进行立案查处。”(编辑陈昊旻)

相关专题:中信证券泄密门

[责任编辑:liu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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