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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乐科技或涉逃税 改制前资金被董事长占用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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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王俊仙南京报道

经6月9日晚间的消息证实,10家企业已经过五关斩六将拿到了IPO发行批文,其中江苏今世缘酒业赫然在列。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处江苏的且先于今世缘IPO预披露的南京德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乐科技”),截至目前还在焦急地等待何时能上发审会,它的IPO进度似乎停留在了4月18日公告预披露文件的阶段。

德乐科技此次的IPO并不为外界所看好,无核心竞争力、行业竞争激烈、依赖江苏省内市场等突出问题也一直为市场所诟病。除此之外,《华夏时报》记者通过申报稿发现,德乐科技董事长陈铸在德乐科技改制之前,曾经有占用公司资金、并将公司营业收入打入个人账户的“前科”。对此,多位税务专家向记者表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且公司可能有偷逃税款的嫌疑。

德乐科技是一家移动通信渠道服务商,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移动终端产品销售和代办电信运营商业务获取的业务酬金收入。

一位接近德乐科技的人士告诉记者:“德乐科技与电信的协作关系很紧密,它有两种运营方式,一种是德乐科技自己开的门店叫‘乐百通’,还有一种是在电信天翼卖场摆专柜,后面这种从外面是看不出来谁在运营的。” 

德乐科技在申报稿中的一组数据可以证明其对中国电信的依赖性: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德乐科技对中国电信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1.68%、32.51%和22.22%。上述报告期内,德乐科技对天翼电信终端及其关联方的采购金额分别占公司当期采购金额的36.41%、25.09%和43.78%。

根据申报稿,近三年德乐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屡创新低,2011年为11.05,到2012年为8.97,最后降到2013年的7.11。此外德乐科技所拥有的4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已为其银行贷款设置了抵押。德乐科技在预披露文件中称:“公司举债能力受到限制、面临压力。如本次发行成功融资能力将大幅提高。” 

按照德乐科技的IPO计划,其拟募资2.16亿元用于在江苏、安徽和浙江3省15个地市建设366家门店。

目前德乐科技急需上市筹资进行业务扩张,可记者发现,在德乐科技改制之前,其大量资金曾经被大股东无偿占用。

股份公司成立之前,“由于缺乏规范意识,公司控股股东陈铸因资金周转需要曾向发行人借用资金。”据披露,2011年陈铸对公司借款的年度平均借款金额为529.43 万元。

而记者发现,其实在2011年初,陈铸向公司借款余额就达840.68万元,亦即其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其实在2011年以前就已经存在。

“不管是股份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占用公司资金都是违法的。公司的财产和个人财产应该严格分开,股东出资享有的是股权,而不是公司的资产,如果把应当属于公司的资产挪为己用的话,就涉嫌违法。”南京的一位资深律师指出,“按照法律规定这是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方面表态‘你还回来我就不追究’,而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一般情况下外人也无法得知是否占用资金,所以一般检察院和公安也不会追究这个事情,除非有人举报等。”

显然,如果不是此次申报稿的披露,陈铸占用公司资金的事情外人无法知晓。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申报稿披露:“陈铸占用德乐科技资金的方式是以个人名义开设个人银行账号(下称‘个人代收账户’),用以收取门店的现金收入。2011年前四个月,德乐科技通过陈铸个人代收账户收取的现金收入共计629.97万元,占2011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0%。”

“主要看其这些收入有没有开发票给顾客、有没有缴税。即使开了发票、正常申报纳税,这也是一种违反银行财务规定的行为,不过目前为止,银行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南京一位财税专业人士指出,“然而正常情况下,如果不是为了逃税,是不会走个人银行卡的,更何况做零售生意有这个便利条件。像这个公司这样的做法,估计是没有开发票给客户,更没有缴税,这就是涉嫌偷逃税款了,如果被税务部门查到,就会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50%到5倍的罚款。”

而对于董事长陈铸在2011年前通过个人代收账户收取的现金数额、占用资金具体用途以及代收收入是否开具发票,德乐科技的申报稿均未对此作出说明。为此,记者于6月11日发送采访提纲至德乐科技,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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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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