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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不存在商业贿赂及信贷行贿情形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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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600094)今日发布公告,对其控股子公司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发生的项目贷款信贷业务、公司经营情况及股权转让事宜做出澄清说明。公告称,大名城常州公司依法合规获得农行新北支行项目贷款,遵守信用按期偿还,属银行信贷正常的银企合作业务。

证券时报记者蒋晔

大名城(600094)今日发布公告,对其控股子公司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发生的项目贷款信贷业务、公司经营情况及股权转让事宜做出澄清说明。公司股票今起复牌。

公告称,大名城常州公司依法合规获得农行新北支行项目贷款,遵守信用按期偿还,属银行信贷正常的银企合作业务。截至2014年6月22日,大名城常州公司贷款余额为3.43亿元。公告称,经财务查实,大名城自上市以来,无100万美元现金或转账支出事项,不存在商业贿赂及信贷行贿的情形。

大名城称,目前常州公司的运营与管理一切正常。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情况,常州公司年度的销售额无法完全在当年结转为收入,所以该公司各年度的收入和盈利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况。有媒体报道提及2014年1~5月常州公司亏损3120万元,主要是过程中发生的营销费用、财务费用均已计入流转财务支出,但已售出的商品房系在年末交付,尚未计入收入,所以该亏损并不能反映项目完整开发周期内的真实经营情况。

据了解,大名城常州公司成立以来,一期工程累计开发建设已竣工面积36.60万平方米,二期在建工程面积56.74万平方米,截至2013年12月30日,累计销售收入9.26亿元,实现净利润6918.28万元。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今年5月31日,大名城常州公司评估净资产值为15.83亿元,并以此评估值为依据,大名城出资收购了冠隆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公司48%股权。

据公告,大名城是以福州地区为立足点,布局二三线城市的地产企业,2013年营收与净利分别增长75.36%、35.19%。在房地产调控大背景下,大名城主动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快速、平稳、安全扩张的发展战略。

大名城称,此前,大名城提出拟发行不超过6亿股新股,主要投资于名城永泰东部温泉旅游新区一期项目。4月25日证监会核准了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目前,该事宜正在有序推进中。

[责任编辑:huhj]

标签:名城 常州公司 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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