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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试点为何选择中国建材和中国医药?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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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8个月后,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央企改革试点终于缓缓来迟。

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央企“四项改革”试点名单,中国建材、中国医药等六家央企入选,按照本次改革分类试点的原则,中国建材、中国医药两家企业将作为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的试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虽然此后各界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有颇多争论,但大都停留在理论层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此次,国资委将中国建材、中国医药两家企业作为试点,正式拉开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序幕。

为何此次国资委选择这两家企业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试点而不是此前呼声很高的中石化?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表示主要是考虑试点工作需要,选择了工作有基础、试点有条件,今年来改革力度比较大、效果比较好的企业。

显然,中国建材和中国医药之所以能够入选和其之前的改革有很大关系。虽然是两家完全不同的央企,但他们的董事长却曾经是同一人,在今年四月前,中国建材董事长宋志平一直担任中国医药集团董事长长达5年时间,是央企历史上的首位“双料董事长”,在此期间,宋志平主导了两家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用宋志平的话说,中国建材是一家“草根央企”,处于完全竞争领域,其上任后对上千家民营建材企业进行收购整合,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85.4%。在中国香港上市的集团二级企业中国建材股份公司,目前国有股份占比46.67%,公众投资者持股占比53.33%。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建材集团用220亿元国有权益控制了660亿元净资产,进而带动了超过3600亿元总资产。

而目前中国医药集团国家股份不到50%,其中与复星集团合资的国药控股被作为混合所有制的典范,复星集团与国药集团早在2003年1月便合作成立国药控股,并于2009年9月23日在香港上市,十年来,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药控股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管理层选拔激励、公司战略、并购整合等方面,已展现出一定的优势。

在宋志平看来,混合所有制一方面解决了国有企业和市场怎么接轨的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国有和民营企业如何共同发展的问题,其核心是解决了国企所有制缺位的问题。而混合所有制解决了国企的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也解决了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的问题。国企的实力加上民企的活力等于企业的竞争力,双方合作的结果可以“其乐融融”。

虽然混合所有制被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提出,但是其是否能有效解决目前国企出资人不明、参股民营企业财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问题尚有争议。

特别自2003年郎顾之争以来,国企改革出现停滞局面,2008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爆发后,以山西煤改为代表的国进民退进一步损害民营资本利益,致使民营企业对混合所有制普遍怀有疑义,担心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会由于没有控股权,最后沦为为他人做嫁衣的结果。

宋志平在去年接受凤凰财经专访时曾就这一问题进行回应,他并不认为混合所有制会必然导致民营资本被边缘化,民营企业应该可以在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里控股,即使不能控股,双方也可以保持很好的合作。

在他看来混合所有制中的民营资本并不是为国资做嫁衣,而是双方“结婚”成为一家人,这样可以实现财产权上的公平。

但是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很多民企在参与国企改革中,财产权并没有被有效保护,即使“结婚”也难以避免被“家暴”的命运,另一方面,很多国有资本出让时又存在人为压低价格的嫌疑,国有资产被贱卖又称为众矢之的,以至于中国国企改革举步维艰。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平等的保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民营资本被侵吞,目前要做的就是产权明晰,通过立法和建设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使得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在产权转让时拥有平等地位。

这也许不是中国建材、中国医药两家公司自己的事情,而关系到整个法治环境的改善和资本市场的建设,因此从这一点上说,混合所有制试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李磊/文)

相关专题:新一轮国企改革拉开序幕

[责任编辑:li_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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