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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李英辉,男,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推荐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8月16日收到黄历新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黄历新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职务。公司对黄历新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所作的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单位推荐李英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李英辉先生情况介绍。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李英辉先生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

李英辉,男,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李英辉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李英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李英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英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4年8月16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八人,实际表决董事八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贾文心女士因已届退休年龄,向公司提出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对贾文心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方推荐孟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孟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孟晶女士情况介绍:

(一)个人简历

孟晶,女,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设备部助工、工程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合同部工程师,证券融资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经理,现任华能国际证券融资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二)孟晶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孟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孟晶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本公司李平、孙更生、房向东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孟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孟晶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孟晶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详见《关于收购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25.7852万元协议收购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

(二)在收购完成后,同意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库尔勒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06,526万元,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1,305.20万元,除注册资本之外的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三)在收购完成后,同意公司按51%股权比例认缴增资款不超过人民币29,225.652万元,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投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以人民币2,525.7852万元协议收购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公司)51%股权。库尔勒公司拟投资建设新疆库尔勒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06,526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正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该收购事项还需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库尔勒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时间:2011年10月18日;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涂扬举;

(五)注册地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投资、电力废弃物综合利用;

(七)股东结构: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新疆巴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2%股权,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2%股权。

(八)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人民币元

2014年5月31日

(审计数)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弃权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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