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4-04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4年9月3日,有媒体陆续发表题为《国资委暗推南北车整合》、《传国资委推南北车整合各自方案已上报》、《传国资委力推南北车合并以促高铁技术出口》等新闻报道并被网络广泛转载。上述报道称:国资委目前正在力推中国南车中国北车重新整合为一家公司,以便中国的高铁技术更好地出口到海外;合并一事由国务院主导,已基本定调,但目前还在初步阶段,双方尚未接触和谈判。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都上报了各自方案供国资委参考。

二、公司澄清说明

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核实,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 央企重组整合相关事宜由上级有关部门决定,经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接到有关文件。

2.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未就和中国北车整合事宜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过相应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5日起复牌。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4-04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0日下午2: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4日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1. 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0 日(星期三)下午2:30

4.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会议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予以披露。

(二)特别决议事项

本次会议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4日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委托人员须填写委托书。

四、股东出席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株洲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4年9月9日)。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置备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置备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5日 9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

联系部门: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12007

联系人:胡志强 林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传真:0731-22837888

(二)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表决权 监事

人参与 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预期年化利率

最高13%

凤凰金融-安全理财

凤凰点评:
凤凰集团旗下公司,轻松理财。

近一年

13.92%

混合型-华安逆向策略

凤凰点评:
业绩长期领先,投资尖端行业。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