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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网

对于外界最为关心的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征求意见稿称,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另行制定。央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存款保险拟最高偿付50万元

11月30日,备受市场关注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据了解,央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测算,50万元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安全网的基本组成要素。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对于外界最为关心的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征求意见稿称,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另行制定。央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征求意见稿明确,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而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范围。

绝大多数存款人存款可获全额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11月30日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凡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对金融机构缴纳保险金实行差别费率。

意见稿称,为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范围。被保险的存款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人民银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而且,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存款保险破题 中国金融安全防线联网

历经21年,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破题。

昨日17时许,《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制度将为后续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在内的改革措施铺平道路,推动金融改革走向纵深。而从更高层面来看,这一制度将与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一道,构成我国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

“表面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是从无到有,但实质上却是从隐性到显性,是从人民银行最后贷款人式的隐性保险走向显性保险。”央行行长周小川曾如此表示。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无论是剥离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还是向银行注资,金融机构出了风险,最终都由政府来“买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退出机构的债务清偿。1998年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时,对于自然人的存款采取全额兑付的解决方案。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改变这种局面。根据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制度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参加存款保险。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

月线惊现七连阳 跨年度行情大幕开启

在一片牛市的惊呼声中A股迎来2014年的最后一个月,年底的行情到底怎样?12月份能否继续保持强势?本版特从政策面、资金面、技术面、操作面等四个角度对今年最后一个月的行情进行前瞻性分析,供广大投资者借鉴参考。

11月份股指放量大涨,整体呈现阶梯式上涨态势,后半月更是在沪港通开通、稳增长政策加码、央行时隔两年半后重启降息以及证监会表态年底不会集中发行新股等利好因素叠加效应下催生出一波凌厉攻势,事件性因素对股市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

通过采访券商分析师及部分资深市场人士,梳理其观点发现,12月份有五大因素会对股市走向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获得最广泛共识的关键因素就是,年末中央将会召开多项重磅会议,对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明年工作进行部署,其中会议对明年经济的定调和改革的前瞻会影响股市趋势。

以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份上旬或中旬召开,这成为判断当前经济形势和定调第二年宏观经济政策最权威的风向标。业内预计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围绕“新常态”下的宏观经济和深化改革,提出明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政策基调。一直延续的改革政策预期又将得到提升。

另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召开,一般是12月份下旬,会议所讨论的内容将成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存款 贷款 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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