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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3.3亿元转让子公司股权


来源:中证网

公告称,公司3月18日与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源盛达”)、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众元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出售上述标的资产。其中,嘉源盛达受让28.8%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2.12亿元,众元投资受让16.2%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1.19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景阳光10%股权,嘉源盛达持有28.8%股权,众元投资持有16.2%股权,君汇(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君汇”)持有45%股权。

中证网讯 阳光股份(000608)日前公告称,为增强公司现金储备,把握新的商业地产投资机会,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瑞景阳光”)45%股权。

据了解,瑞景阳光所持物业主要承租方为华堂商场,当前已进入稳定的成熟期,公司此时退出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瑞景阳光经审计净资产为6.47亿元,100%股权评估值为6.50亿元,本次出售 4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2.92亿元,拟售价3.32亿元。本次交易通过股权转让所产生投资收益约为3,954万元。

公告称,公司3月18日与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源盛达”)、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众元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出售上述标的资产。其中,嘉源盛达受让28.8%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2.12亿元,众元投资受让16.2%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1.19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景阳光10%股权,嘉源盛达持有28.8%股权,众元投资持有16.2%股权,君汇(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君汇”)持有45%股权。

阳光股份表示,此次股权交易,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同时公司仍将对北京朝阳路项目进行商业运营和管理,符合公司商业地产战略和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市场人士认为,阳光股份作为国内第一家引进国际战略投资的A股上市地产公司,已形成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商业管理、资产管理四大业务平台,并向外延伸海外品牌引进和轻资产两大创新业务,构建起成熟的全价值链业务模式。凭借十余年的专业地产开发运营经验,公司已建立起以京津沪区域为重点的业务布局,旗下资产覆盖购物中心、城市综合体、高端综合项目等。此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助于公司优化现金流,把握新的投资机会。

2015房地产行业稳字当头,各大房企不再一味追逐规模的增长,向金融、多元化、互联网思维等方向延伸的房企转型已是箭在弦上。同时,轻资产运营、合伙人制度等经营层面的变革也成为更多房企的选择。阳光股份有望依托其成熟的全价值链业务模式,大股东GIC的国际化背景,把握“互联网+”的历史性机遇,在房企转型的道路上占据先机。(周海东)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股权 受让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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