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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的公租房


来源:中国经营报

我的老家开封原有一座城中之城,俗称“满城”,当年是旗人聚居区。这座满城位于老站附近,交通便利,风景秀美,市面繁华,地价昂贵,可是汉人不敢问津。在清朝统治的漫长岁月里,普通市民甭说在那儿买房定居了,就是到满城走一趟,都要提心吊胆。为啥?怕挨旗人的打。

到了民国,基督将军冯玉祥主政河南,为汉人出气,下令拆掉满城,改建军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那里又被改建成体育场,普通百姓终于可以自由出入,无需害怕了。

成都早先也有一座城中之城,俗称“少城”。这座少城位于成都老城之西,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修建,方圆四五里,共分八条街,每条街又分三条胡同,就跟蜈蚣一样,故此又名“蜈蚣区”。蜈蚣区也是旗人的聚居地,也占据成都最繁华的地段,大街两旁长满了参天大树,小胡同横平竖直,排水通畅,一直是全市最吸引人的豪华住宅区。可是汉人不能在里面买房,甚至一度不允许从里面经过。

1913年,四川省政府拆掉了少城,少城里趾高气昂的旗人沦落为车夫、小贩、盲流和缝穷(替人补衣服谋生)的妇人,名下住宅多卖给汉人。

南京东城明故宫附近也有一座城中之城,俗称“高园”。为什么叫高园呢?因为这座城中之城也是旗人的聚居地,旗人的地位比汉人高,连围墙都比汉人高。周边是低矮破旧的汉人住宅,中间是高墙保卫的旗人城池,故此叫高园。高园占地三千六百亩,只住了旗人七千人,家家户户高房大屋,楼间距超宽,采光超好,居住舒适度超高,可是汉人没权利住,没资格住。

辛亥革命,旗人逃亡,高园里的住宅或被烧毁,或被转卖,或被没收,或被汉人佃户鸠占鹊巢。据当时南京的一份调查报告说,到1914年前后,“旗地十九已在汉人之手”。

开封的满城拆了,成都的少城拆了,南京的高园也没有了,旗人住哪儿呢?总不能把人家赶出民国吧?为了解决旗人的居住问题,刚刚成立的民国政府着手兴建公共租赁房,以极低的价格出租给无房可住的落难旗人。

以南京为例:1916年市政府在大中桥都统署街盖了六排公租房,总共二百七十间房子,名为“旗民栖息所”,供“无力之旗民租用,以解燃眉之急”。

那时候,南京城里还有旗人两千多名,只有极少数坐拥豪宅,腰缠万贯,不愁住用,不愁吃穿,而大部分旗人在动乱之后只剩下小命一条,房地契约和金银细软早就丢了个精光。照理说,那二百七十间旗民栖息所,就是给这些穷困潦倒的旗人盖的。

但据中国地政学会1935年8月印行的《南京旗地问题》(作者万国鼎)一文称:“然日久玩生,竟有旗民将所租官屋转租于非旗籍市民住居,按月收租,视同己有,致极贫苦之旗民反不能领住。”民国政府兴建的救济性住房,变成了少数富裕旗人发财的手段。

1929年,南京市政府出台《旗产生计处管理旗民住居办法》,规定“派员管理,责成非旗籍各住户限期迁出,准无力赁屋之旗民申领居住”。效果依然不佳,不需要住房的旗人仍然把持着公租房资源不放,需要住房的旗人仍然租不到公租房。

民国政府不仅为落魄的旗人兴建公租房,也为汉人兴建过,从民国前期各大城市先后开发的“平民住所”“平民新村”“劳工住宅”,到抗战胜利后借助联合国救济款陆续兴建的各种“善救新村”,统统都是以极低租金供穷人租住,统统都属于公共租赁房。而所有这些公租房资源在具体分配的过程中,都出现了或多或少的不公和腐败,真正的穷人没机会租赁,狡兔三窟的阔人反倒挤占了宝贵的名额。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不公,归根结底还是制度问题。民国时期的公租房就跟近年来某些所谓“经济适用房”一样,老百姓明明知道富人与权贵暗中勾结起来霸占名额和倒卖指标,却无处检举,就算检举了也没人受理,因为负责监管名额和指标分配者,往往就是分赃大户。

作者为专栏作家

[责任编辑:you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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