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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当庭翻供的胜算机率有多大

2012年06月14日 04:58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傅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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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资本市场发展迅速,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落后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近日,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李旭利一案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李旭利被指控涉嫌“老鼠仓”获利逾千万元。然而,李旭利却在此次庭审现场否认其犯罪行为。对此,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普遍认为,李旭利上庭后就翻供的行为首先说明其是有备而来,更重要的是,由于资本市场发展迅速,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落后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相较国际上对违规操作的高额罚款,我国犯罪成本低到对犯罪行为难以构成约束作用。

“北有王亚伟,南有李旭利。”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曾是过去十年间公募基金经理中最耀眼的明星之一。然而,老鼠仓案东窗事发,如今等待他的是法律上的制裁。

检察机关指控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法获利超千万元,李旭利则当庭翻案。

李旭利的律师对其进行无罪辩护,表示现在唯一的证据只有当事人口供,但李当场否认。“当事人没有利用未公开信息的动机,他是公募基金行业有名的投资高手,其买入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专业判断,他在交银施罗德基金抛售银-批行股很久后才卖出工行和建行的股票,足以证明并非利用未公开信息。”故本案的证据链无法形成,被告罪名无法成立。

对此,广州一位律师对记者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无人证、物证等其它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光靠供述方的供述,则不能对其定罪,而且犯罪嫌疑人完全可以翻供。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这个得以轻而易举的翻供。

重庆一位证券方面的专业律师对记者表示,“由于近几年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迅速,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上却没有及时跟进,导致制度出现真空的现象。”

上述律师认为,由于股票操作逐利动机明显,因此,对于违规违法交易应该从源头上给予制止。当然,也有证券行业的律师表示,打击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犯罪不只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性的难题,因为这种交易行为通常非常隐蔽——知悉这些内幕信息或未公开信息的人员本来就非常少,对他们的监管也非常难,所以查处都是相对滞后的,取证定罪则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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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iang] 标签:施罗德 律师 李旭利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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