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改革开放和民生建设的“重庆探索”(2)
记者:十二五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线。重庆是一个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在比较闭塞的环境中形成了比较闭塞的经济结构,在转方式的新的时代要求下,压力很大。重庆市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有哪些做法?
黄奇帆:原来重庆的工业规模不算大,2000年的时候也就是1000亿多一点的产值,到去年,达到了14000亿,十年涨了十倍,涨得是比较快的。目前,重庆工业每年投资3000亿,新增产值有4000亿,今后的四年可能会涨出16000亿甚至更多,也就是说2015年我们会变成30000亿的工业销售值。现在要思考的关键是这30000亿是什么样的产业结构,我们不能完全按照原来的老产品搞量的扩展,而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一方面抓节能减排,能够转变“傻大黑粗”、能耗成本比较高的产业;另一方面,要增加这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进步的能力,使得我们经济增长更有质量
按照这样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我们将推进重庆“三大板块”工业的发展:
第一,1万亿的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这里面包括1亿台笔记本电脑,三千万台打印机,五千万台显示器,还有两千多万台的智能手机和通信设备,包括路由器、服务器、存储器等通信设备。这两亿台件的产品再加上70%到80%的本地造零部件,会产生巨大的产值,零部件和整机会形成1万亿的产值,而且规模大,全球笔记本电脑,全球通信服务器,全球的打印机,也就是说通信网络设备的1/3都是重庆造,产值达到1万亿,同时把品牌商、组装厂、零部件厂商、生产性服务业全部配套落户在重庆,形成一个电子产业集群。这个板块是“无中生有”的新板块,西部原来没有这样的电子工业,我们在2000年的时候电子工业只有20亿,后来发展到了2000亿,我们今后五年准备增长1万亿;
第二,我们要把传统的有优势的工业,比如汽车、摩托车、装备工业进一步升级换代,也达到一万亿的规模。重庆老工业基地原来主要的工业基础就是汽车、摩托车和装备工业、机器设备制造业。抗战的时候从沿海迁到这里的主要也是机器制造业。我们要更新换代,大体上到2015年会形成六千亿左右的汽车、摩托车产业,四千亿左右的机器装备制造业,形成一万亿。汽车业方面,主要是长安汽车集团,我们认为一个地方大量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不能只为长安服务,我们支持一汽、二汽、上汽、北汽到重庆布局发展,形成一个全国主要品牌商、制造商都在重庆有基地,重庆能够为全国汽车配套服务的格局,形成一个汽车产业集群。
中国原来的汽车业发展格局是,大家有一个不约而同的分工,一汽在长春,北汽在北京,上汽在上海,长安在重庆,二汽在武汉,大家好象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在美国,无论通用、福特、克莱斯勒都在底特律那边,所以我觉得一个地方不一定只为一个汽车工业服务,可以为各个汽车集团服务。我们形成了中国各类汽车产业的巨头在重庆形成集聚集群的发展。同时,每一类汽车的零部件的配套也都能够垂直整合一体化,这样会形成更好的竞争力。
第三,推动重庆钢铁、有色、水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制造业发展,这是传统的重化工板块。这个板块我们会淘汰落后,降低能耗,推动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发展,使重庆这个板块“枯木逢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大体上,我们三大板块三万亿,形成重庆在中国有竞争力的、举足轻重的生产能力。
城乡统筹试验改革如何突破?
记者:我们理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际上是全国各地的共同使命。我们还观察到,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新阶段,中央着眼于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会适时选择部署若干地区,赋予其在不同领域的改革探索使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演绎改革“探路者”角色,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这些年,重庆也领了一项新使命,就是探索统筹城乡发展。2007年6月,国务院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赋予其使命: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9年1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赋予重庆市在多个领域"先行先试"的权利。应该说这也是重庆市发展的又一个机遇。请问市长,近几年,重庆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整体推进的情况如何?
黄奇帆:重庆是大城市和大农村并存的地方,与沿海大城市不同,沿海大城市基本是按照城市化、工业化两个轮子一起转的。重庆必须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的时候高度重视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所以我们的发展战略就是五个城乡一体化,即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能源、电讯等要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卫生文化;城乡一体化的要素市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近年来我们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
第一,进行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我们把在重庆打工三年、五年以上的农民工,在自愿的前提下转换为城市户籍,转了以后社保、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和城市居民完全一个待遇,我们创造了全国最大规模的转户率,风平浪静的转,老百姓很满意;
其次,大规模地推进保障房和公租房。农民工进城不能形成新的城市贫民窟,也不能让农民工去买房子,他们买不起,既然有几百万人要进城,就要想办法帮他们解决住房。我们3年建公租房4000万平方米,能够满足200万人居住,不仅给城市中的原住民搞改善,而且只要你是在重庆打工的人,只要打工三年、五年,城市需要你就业,你就可以申请公租房。大学毕业生到了重庆只要有企业用你,就可以申请公租房。总的来说,我们的住房保障系统是城乡一体化的;
再次,推进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重庆农村有三种类型的地,包括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承包地,集体所有的林权地。大家都知道是集体所有,农民有没有财产权,不清楚。我们做了一个改进,根据《物权法》的“土地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权也是一种财产权”精神,不仅对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确权,而且把财产权也进行了确权。大体上,农民的一块地如果值100元,20元钱归集体所有的财产权,80元归农民家庭所有的财产权。农民的土地就可以用来和银行抵押,就可以增加贷款,所以我们提出了五年内让农村的农民家庭增加1千亿的三权融通抵押贷款。重庆在两年前只有30几个亿,去年做到100多亿,明年可能达到500多亿,这也是很重要的发展措施;
第四,帮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改造。探索对原有宅基地进行地票交易,实现了农村的宅基地如果复垦为耕地,一方面有效使用,增加了农村的种植面积,另一方面城市发展中通过购买地票的行为,可以用来作为征地指标用来征地。这个过程实现了大农村和大城市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也实现了大城市反哺大农村,我们的地票可以形成100多亿的资金量。
这些措施都属于我们在城乡统筹改革当中进行的重点突破,是我们为中央赋予我们的实验区做出的应有的探索,也的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公租房建设如何“公事公办”、“秉公办事”?
记者:刚才您谈到了重庆的公租房建设。公租房建设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确是中低收入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在以前的采访中了解到,公租房建设过程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公租房建设如果不能建立起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势必影响其可持续性;二是在公租房建设及资金统筹过程中,各地都遇到了一些绕不开的难题,如果这些难题解决不了,难以保证公租房的持续发展。请您谈谈对这两个问题的思考。重庆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黄奇帆:重庆的公租房规模大,在运行中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服务对象明确,不容易出现浑水摸鱼的现象。二是公租房在建设过程中防范了两个黑洞。保障房、公租房最怕的就是今天给了你保障房,明天你就把它当做发横财的资源。比如说你3000元/平方米买的公租房,过了几年15000元/平方米卖掉,就钻了空子。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买了房子以后,过了几年就变成商品房流失了,这是一个无底洞。所以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如果你买下来以后,三年、五年要退出或者卖掉,只能卖给公租房管理局,只能内循环,这样一来这些人就发不了横财,因为公租房管理局也就是原价加点利息,不能发横财的商品就不会有人来投机,所以防范了利益输送的黑洞,防范了无休止建保障房的黑洞,这样就能使我们现在建的4000万平方米,五年以后还会在保障房系统里面转,所以政府就不用不断地去造房子。这个机制很重要。
我认为,保障房和公租房是一种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所以就要公事公办,公建公管。房产商是造商品房的,即使他们愿意,政府也没有必要叫他们进来。保障房也不能让各个单位自己造,那样会变成集资建房,有权有能力的单位就拿了国家资源利益输送。而那些没有权,没有钱的单位多少年没有房住,也造不了集资建房。重庆专门成立了公租房建设管理局,由他们负责公租房建设,包括建成以后的管理都由公租房管理局来管理。
保障房建设还有一个配套的问题,不能因为是保障房就不当回事。中央下令加快建设保障房,就随意开工,三年、五年也不竣工,变成一个假开工了,这个不行。所以开工的地方要讲一个竣工率,竣工之后还要有配套,如果学校、医院、商业设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自来水或者通信等条件不齐备,老百姓即使有房子住,也不能正常的生活,所以要突出保障房建设和公租房建设的开工率、竣工率、配套率。这样的话,才能真正地为老百姓做好事。
保障房建设的融资,有多种渠道。比如我们造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因为是公共服务,所以土地是划拨的。这就需要价值300亿的划拨土地。建房子本身需要钱,要划拨300亿现金作为资本金投入,这就600亿了。我们和银行、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各个社会融通单位,用政府的信用、担保、筹措800亿,这800亿贷款过去两年我们已经融通了500亿,再加上划拨土地和政府拨款。中央政府已经拨了90个亿,地方政府拨了100亿,今年中央和地方再拨100多亿,差不多就有300亿。
总资金我们基本解决了。我不认为,公租房和保障房的资金是非常难的事情,公租房是民生保障,是公共服务,但它毕竟不是一个财政完全补助的系统,而是一个出租了以后收租金的。如果你要购买的话,至少是成本价格的购买,所以在成本意义上还是能够回流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不应该是一个很困难的筹资问题。比如说,租房对象月收入1/6左右的资金用来租房,国际惯例任何一个家庭如果收入的1/6之内是房租,是住房成本,这个家庭是过得去的。如果一个家庭1/2的钱都交付房租就会影响家庭生活。比如说一套房子50平方米,三口之家,两个人收入3000元多,1/6就是500元左右,用来付房租,所以这是一个概念。
其次,这个租金至少等于银行融资的利息。政府出的300亿土地和300亿拨款不算利息,按照你和银行融资的800亿利息一年可能要48亿。我现在造了400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收10元,12个月有48亿,所以租金和利息基本打平。但是还有管理成本,还有800亿的本金要还,怎么平衡呢?没有关系,因为公租房的住户里面三五年内可能有1/3的是想把房子产权买下来的,买下来的时候,成本算下来3000多块/平方米,1000多万平米如果都买下来的话,就可以用来还四五百亿。另外4000万平米公租房会有400万平米的商业配套,这个是按市场价出售,差不多是10000块/平方米,400万平米就是400亿了,这个帐总之是算得平的。另外,大家要明白公租房的租金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市场上商品房价是8000,十年以后涨到一万八两万,那么公租房租金可能会从10块钱变成15甚至18,那个时候大家的月收入不是1800,可能是4000了,夫妇月收入就是8000了,所以这是一个金色的蛋糕,是个不动产,而不是一个不良贷款,一个无底洞。
建公租房融点资,只要管得好,心安理得。只要没有人贪污,没有人造假冒伪劣的房子,当然是件对国家,对老百姓都是有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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