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白重恩:地方细则不应一刀切

2013年03月05日 01:1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原金

0人参与0条评论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房地产调控毫无争议地成为今年“两会”的重点话题,而上周末刚颁布的“国五条”关于二手房转让的税收新规又为该话题添了一把火。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3月3日下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房产税,当前可能不会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但等积累久了有可能成为一个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对于当前被广泛关注的二手房转让按差额20%征税的消息,白重恩认为,要强调征税的公平性,不希望对劳动所得征太高的税,而房产增值中有相当程度的运气所得,所以对房产增值部分征税有其合理性。对此他解释称,不同的人获得房产增值的机会不同,比如不同代的人买房机会不同,与60后、70后相比,80后、90后买房会更加困难,因为他们买房时价格已经很高了。城里人较早买房的得到了较多资本增值,而后进城的人要买房时价格已很高了。对“早买房”这样的房产增值收入征税是有道理的,至少比对劳动收入征税更有其合理性。

不过在另一方面,“国五条”细则刚刚发布,各个地方还没有与之配套的措施出台,未来各地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白重恩建议要考虑多方面因素,要有区别的对待。他举例说,“假如我在北京海淀工作,在海淀区有一套房子,但后来我因为工作调动去了亦庄,每天要花费大量时间在路上,我就打算把海淀的房子卖掉,在亦庄再买一个。如果对卖海淀房子的增值要交税,而亦庄买的房子也不便宜,这就意味着仅仅搬了一次家就要承受很大的纳税负担,这会影响人们潜在的选择自由。”白重恩建议,针对类似情况应考虑周全,让每一个家庭至少有一所房子,如果他把房子卖掉后在一年内重新买房来替代,那出售第一所房子的增值税可以退还。

白重恩表示,希望这项政策不会造成阴阳合同的存在,所以建议要严格执行。“有的人遵纪守法,就交了税了,有的人不那么遵纪守法,去搞阴阳合同,就不交税了,我们的政策不应该惩罚遵纪守法的人,所以是执行上一定要杜绝阴阳合同,否则会造成很不公平的现象。”

[责任编辑:yuran] 标签:
打印转发
 

相关专题:2013两会:新动力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登 录注 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商讯

  • 单日流入资金最多个股
  • 明星分析师荐股
股票名称 股吧 研报 涨跌幅 净流入
复星医药 股吧 研报 2.54% 82180.60万元
天山股份 股吧 研报 -2.21% 56006.18万元
京东方A 股吧 研报 3.63% 54386.33万元
隆平高科 股吧 研报 7.90% 52767.97万元
智飞生物 股吧 研报 -2.57% 47914.52万元
天邦股份 股吧 研报 8.00% 47535.05万元
北大荒 股吧 研报 8.85% 45487.80万元
中国联通 股吧 研报 4.12% 4319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