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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建议修订《电力法》:改变电力买卖垄断型管制

2013年03月07日 04:43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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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建议修订《电力法》

李小琳建议:推进电价机制改革,出台独立输配电价,实施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三部制的电价机制,建立相应的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市场,以利于各种类型发电公平竞争。

新华社电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建议,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和议价权,实现电能买卖从管制垄断型向竞争服务型转变。

李小琳说,目前我国发电侧已实现多元化,形成了充分竞争的态势,但购售电仍单一垄断,电厂卖电、用户买电都还没有选择权和议价权。如能逐步放开,将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的科学发展,有利于新能源行业和智能电网的成长。

李小琳建议,成立国家、区域和省级多层次的独立电力交易中心,鼓励各交易中心积极培育适合各地实际的各种交易品种,实现电能生产者和消费者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易;成立国家、南方购售电服务总公司和各省级购售电服务公司;同步放开110千伏及以上专变用户,同时确定开放其他用户的时间表;同步推进电价机制改革,出台独立输配电价,实施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三部制的电价机制,建立相应的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市场,以利于各种类型发电公平竞争。

李小琳认为,当前应尽快修订《电力法》。现行《电力法》为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17年来,特别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工业规模和行业组织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法》已不适应当前电力工业发展需要。

李小琳建议,尽快启动《电力法》修订工作,对与当前行业形势明显不符的条文予以修正;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分布式电源和智能微网等新兴事物,及其带来的系列涉法问题尽快专题研究,纳入到法律条文的补充修订中;对电力市场化相关内容在新的电力法中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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