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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住有所居和房屋产权不是一回事

2013年03月08日 02:4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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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大中城市房价月度报告显示,今年1月,在监测的70个大中城市中,有53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环比上涨。其中,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涨幅明显。

全国房价指数已经连续8个月呈现上涨趋势,有观点称,10年之后中国房价还会翻倍,房价上涨后老百姓将是最大受益者。与此同时,国务院则出台了新“国五条”,重申并强调国家楼市调控目标不变。

老百姓如何才能实现 “安居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带着诸多问题专访了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目前房价又出现较为迅速的上涨,原因是什么?

陈国强:原因比较复杂,最重要的是房价市场预期开始转向乐观、转向积极。与此同时,宏观经济、国民经济的基本面也趋于好转。

受此影响,购房者也形成了一种心理预期,因此市场的成交量呈现出淡季不淡,且价格出现快速上涨等一系列现象。

NBD:目前的城市房价以及整体房价水平与收入、经济增速等相比是否合理?房价上涨是否具有必然性?

陈国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中央还提出了收入倍增计划,在此背景下,房价中长期的上涨趋势恐难以改变。此外,要解决我国多数城市的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也还任重道远。

NBD:有观点称老百姓是房价上涨的受益者,您是如何评价这种观点的?

陈国强:对此要区别来看,如果老百姓在城市中没有房子,而房价上涨又过快,那么老百姓肯定不是受益者,但是如果老百姓已经有了房子甚至有几套房子,那么也可以说是享受到了房价上涨的好处。

NBD:从国内、国际的经验来看,有哪些是可以评判房价是否合理的标准呢?

陈国强:没有统一的标准,国际上有房价收入比这个指标,当然这个比例各个国家之间也存在不同,但我们的热点城市肯定是偏高的。

如果我们年度新建商品房的成交均价涨幅能够控制在5%~8%这样一个区间,略低于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指标以及年度的GDP增长指标就最好了。当然,这个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很多条件,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

NBD:国家出台了新“国五条”,老百姓“安居梦”如何才能实现?

陈国强:新“国五条”及相关的调控政策能否得到好的执行,发挥应有效应,得有很多前提。

比较关键的一个环节是,地方政府作为调控政策的执行主体,能否把中央统一的调控要求贯彻落实,执行当中不走形、不变样。

住有所居与人人都拥有自己产权的住房并不完全是一个概念,应该是人人都有与之收入水平相匹配的居所,这涉及保障房、基本住房制度等一系列长远的规划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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