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改全面提速 李毅中:要从长远利益出发支持改革
以阶梯电价和城市水价为标志,中国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于2012年从试水走向加速。
2013年进一步提速。“全面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是发改委对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所做的重要部署。
资源类产品涨价风暴呼啸而至。如何在保障民生和理顺价格机制之间找到平衡点,如何破除既得利益者的阻扰顺利推进改革成为决策者面临的艰难决策。
涨价风暴
多年来,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一直步履蹒跚: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资源类价格改革方案就已形成;2009年,资源价格改革被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列为首要工作……
随之而来的通胀却打乱了所有的节奏,改革的时机一再推迟。
但另一方面,依然在行政管制轨道上奔跑的发电厂等却早已疲惫不堪。频频发生的电荒、油荒、气荒就是最好的证明。以煤电价格为例,煤市场放开管制,实施市场竞争后,煤价不断飙升,但上网电价却纹丝不动,导致电厂越发电越亏损。
与此同时,因资源类产品价格低廉,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却是市场行情一片大好。
谈起能源消耗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很是忧虑。他说,我国去年煤炭产量超过36亿吨,加上进口,总消费量超过37亿吨,占了世界的一半,如果每年还以6%到7%的速度增长下去,就算把全球的资源都给我们,可能也不够我们用。
10年来,中国能源消耗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也居高不下。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大量的能源消耗污染了环境,加大了原油的进口量,提高了我国能源的对外依存度,并推高了大宗商品价格。
李毅中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这种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也是无力支撑的,我们必须要转变我们的发展方式,控制能源消耗的增量和能源增长的弹性系数。
压力巨大,推动生产要素和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从而使它们的价格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却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2012年通胀指数下行,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时间窗口正式启动:2011年年末阶梯气价在广东、广西试点,2012年年初阶梯水价在长沙、广州等地试点,该年7月阶梯电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013年,“资源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组织实施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方案。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改革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
这是发改委在《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对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所做的重要部署之一。
发改委主任张平近日表示,国家正在研究油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计划缩短调价周期,同时取消4%的调价幅度,使定价机制更加灵活,该涨就涨,该降就降,更加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动。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油集团总经理周吉平在今年两会上透露,气价改革今年将加快步伐。有接近发改委的消息人士透露,在今年两会相关部委调整完结之后,能源价格改革将适时出台。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结构改革与职能调整方案》对能源局有所调整,该方案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虽然说使价格反映其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是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指导原则,但涨价却是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直接表现。
据悉,在去年全国对外公布阶梯电价执行方案的29个省区市中,九成提高了首档电量标准。近期,全国多地计划召开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酝酿上调天然气价格。
对以上系列改革所造成的影响,领导层有清楚的认识,这在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的设定中就可以看出,去年我国实际通胀率仅有2.6%,但今年设定的通胀目标涨幅高达3.5%左右。
在对CPI目标所做的解释说明中,其中一项就是:“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也需要留出一定空间。”
难以逃避,以油、天然气、自来水、电为标志的资源类产品全面涨价时代已经到来。
建立补贴机制
在李毅中看来,资源类产品涨价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总的来说,我国资源类产品价格普遍较低,这样的价格没有反映他们的稀缺程度,也没有把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成本和安全生产成本算入,更没有把资源本身价格算进去。”
因此,李毅中呼吁,“我国所推进的资源价格改革已经酝酿了多年,基于多种因素,正在逐步出台,在‘十二五’规划中也有部署。我想我们要从全局、从长远利益出发来支持这个资源税费的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近日也指出,我们很多资源型产品的价格是偏低的,比如石油,消费者老抱怨说发改委老提油价,但拉平了看,我们国内的油价还低于国际市场。水的价格也不到位,很多矿产资源的价格也不到位,这些都要改,因为在价格扭曲的情况下,要素是不能得到合理配置的,是不能发挥最大效益的。
据悉,当前中国居民用水价格成本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比例不到1%,远低于世界银行建议的3%至5%。
随着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的飙升,资源类产品价格的上扬已无可避免,但由于资源价改将涉及千家万户,如何涨、何时涨、怎么涨,就成了一门关乎民生情怀与决策智慧的艺术。
在李毅中看来,价格是调整资源分配的一个关键因素。实施阶梯价格是最好的办法,能保障民众基本需求的实施一个价格,超过了是另外一个价格。民用和工业要区别对待,实施不同的价格。
以北京去年推行的阶梯电价为例,每户家庭一年用电在2880度以内不涨价,维持原有0.48元/度的标准。月均用电量在241-400度以及400度以上的,分别上涨0.05元/度和0.3元/度。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张大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实施的阶梯电价对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家里只有老两口的他们,一个月240千瓦的基本用电量根本都用不完。
对于用电越多电价越高的措施,张大妈认为,相对来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很多年轻人都不懂得节俭,实施这个办法后会减少他们的浪费。”
除了要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外,资源价改后要尤其注意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承受能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副主任王金照建议,低收入群体在能源价格市场化后可能由于价格的波动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这时就需要政府通过财税政策进行调节,以政府转移支付的形式对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调节社会收入分配。
给予社会弱势群体资金补贴,这也是世界各国采取最多、也是最合理的办法,对低收入者也更加公平。但这需要加大政府对民生支出的倾斜,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包括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发放临时补贴。
推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北京建立了对贫困群体的补贴机制。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的免费电量政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按照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和第一档电价标准,采取货币化明补的方式,由市民政部门与市电力公司结算后,定期随低保金发放。
对于即将起航的天然价改,全国人大代表、华北石油管理局局长黄刚建议,天然气的价格调节应区分工业和民用,改革的重点在工业用气上,居民用气要结合老百姓的承受力,同时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参照水、电的定价模式,采取阶梯定价。
对能源体制“动刀”
除涨价外,垄断则是推进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路上的另一拦路虎。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仅仅进行单纯的价格改革还远远不够,要真正实施市场化,还要从根源上也就是对能源体制“动刀”。
一位电力行业管理部门的官员曾坦言,“改革之所以艰难,源于一些不想失去权力和既得利益部门和企业的阻力。况且现行一些部门的职责设置本身就限制了改革的设计和推进。”
除了大家都熟悉的“三桶油”外,在我国,气源供应、输送干线同样被高度垄断。不仅燃气开采环节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公司控制,其输送管道也被中石油、中石化控制,其他企业进入的壁垒非常高。
在资源垄断的条件下产业管理的红利不能得到充分的释放,必然会产生垄断的价格,一些部门为了坐享其成、坐收其利,价格难免会越调越高。
在我国,煤电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很久。市场煤、计划电的现状让发电企业很受伤:属于竞争环节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被严格管制,而具有垄断性质的输配电价却没有管住,监管乏力。
“输配环节属于垄断环节;发电环节和售电环节是竞争环节。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将输配环节和发售电环节分开,这个改革现在被卡住了,但这个改革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全国政协委员、中电投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称。
现在已到改革的攻坚期。对于电力系统的现状,今年参会的电力系统的“大佬”纷纷发言,呼吁重新启动电力体制和电价改革,并纷纷给出自己的建议和“药方”。
全国政协委员、国电集团总经理朱永芃认为,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现“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改革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中电国际董事长李小琳的建议是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和议价权,实现电能买卖从管制垄断型向竞争服务型转变。
“虽然发电市场实现市场化,但购售电仍单一垄断,电厂卖电、用户买电都还没有选择权和议价权。如能逐步放开,则更加有利于广大电力消费者和生产者自主调节、节能和创新能力发挥,更加有利于新能源和智能电网等新兴生产力的成长。”李小琳在提案中指出。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建言:要在体制和机制上有双重突破。简单地说,就是输电的不卖电。由政府制定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电网企业负责把电网这条“公路”建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路费”,用于电网投资建设和维护。同时,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让发电侧和用户侧电价由市场形成。同时推动煤炭价格与电力价格并轨,并传导到终端用户。
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这一提议也得到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力公司总经理朱长林的支持。朱长林认为,输配分开难以降低用电价格,如要建立自由的电力交易市场,首先要解除政府对电价的管制。只有电力价格体系合理了,才能讨论交易平台是否公平。
另有电改专家建议,上网电价市场化可以考虑分三步走,近期可保留煤电价格联动政策,但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包括减少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及时足额联动等。在今后几年,将这项政策改造升级。借鉴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做法,国家明确细化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办法,由发电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及市场供求自行决定上网电价并报政府部门备案,不再由政府部门审批,从而实现上网电价由审批定价改为机制定价。从长远看,上网电价应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企业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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