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言以贯万物 > 11月14日 >
第254期

没有过度包装这回事

  • 1“双11”的火爆让有人担忧快递过度包装,这是把个人偏见当真理,随便把别人当傻瓜
  • 2把别人当傻瓜说说倒不是什么大事,怕就怕他还呼吁政府立法去强制执行他的自以为是
  • 3总有人固执地认为消费者生来就是蠢的,政府一管就灵,不停地呼吁政府多管管多管管
  • 4法治重要是限制政府权力。要有正确法治观,切不可一有自己看不顺眼的事就呼吁立法

不要随随便便就把别人当傻瓜

自以为是、喜欢把别人当傻瓜说说倒也还不是什么大事。怕就怕他还要呼吁政府立法去强制执行他的自以为是,呼吁政府去强行把别人当傻瓜对待。

财知道:“双11”的火爆让眼下成了快递业最忙碌的时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认为,迅猛发展的快递业有过度包装之嫌。“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用于过度包装的纸箱,折叠起来可以绕地球一圈。”有不少媒体也在呼吁政府进一步强化立法,用强有力的罚款等监管手段限制规范快递业过度包装的问题。你怎么看?

胡释之:这叫毛病。什么叫过度包装?怎么判定的?谁说了算?以谁的度为准?他的度为什么就比别人高明?为什么别人超过他的度就叫过度?为什么别人不能有自己的度?这完全是武断而野蛮的判定。如果这也要立法强制执行就太荒唐太可怕。人们还能不能有对自己的财产和事务做判断的权利了?为什么自己的纸箱自己的胶带,该怎么用,用多少,还需要别人来强加标准。判定是不是过度?不合他的度就要被强制执行,他怎么可以如此霸道?!

具体到快递业包装上,为什么比某些人自己平时的包装要严密一点就能叫做过度包装?难道包装严实不是考虑了运送过程中的易损性的理性行为吗?多用点纸箱和胶带就很好地减少了快递运送过程中的破损概率,难道不是物尽其用很划算的一件事吗?难道非要每个快递都无包装的用宝马车直接送货到家才叫不过度?难道消费者不在乎东西破不破损吗?难道消费者喜欢商家送来无包装的烂东西吗?难道消费者不在乎快递费贵不贵吗?

所以说别人做事过度的,很多时候是自己不了解别人的具体情况和考虑,站着说话不腰疼,以自己的一些主观偏见当客观真理,轻易地把别人当傻瓜。这就好比,如果有海南人来嘲笑北京人,说你们北京人冬天怎么如此过度穿衣、过度包裹啊?你认为是北京人傻还是这个自以为是的人傻?

自以为是、喜欢把别人当傻瓜说说倒也还不是什么大事。怕就怕他还要呼吁政府立法去强制执行他的自以为是,呼吁政府去强行把别人当傻瓜对待,呼吁政府去强行要北京人冬天穿汗衫。这就太荒唐了,但如此荒唐的事实际是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有人在做出一些类似如此的呼吁。要高度警惕这种呼吁。

而且就算有人真的很傻,比如大热天的非要穿个羽绒服。你想帮他,你想让他变理智,是耐心劝他,耐心给他讲道理,让他有可能听取你的好建议,还是拿把枪顶着他的脑袋,威胁他说你不脱下来就毙了你?他慑于你的淫威,乖乖脱了,他是因此变聪明了吗?你这显然不是在帮他,而是在迫害他,把他当你的奴隶使唤。

所以,第一,我们不要随随便便就把别人当傻瓜,随随便便把别人当傻瓜的人通常自己才是傻瓜。轻易地把别人当弱者看,而把自己当强者,贸然地去帮助别人,很多时候也是对人的极不尊重。

第二,别人如果是真傻真无知,你真有好的建议想帮助别人,你也只能是好好地耐心地给人提建议,而不能去强制别人按你说的做。别人有不接受你帮助的自由,你不能强行去“帮”别人。这种迫害更为可怕。

我们经常说好心办坏事,但那种动不动就把别人当弱者当傻瓜,强行去“帮”人的所谓好心,其实一开始就不能说是什么好心。这是多么自以为是和瞧不起人的心态啊,有何善意在里头?接受这种强行“帮助”的人也理应有被羞辱感,而不是反倒感恩戴德。当人们在道德上不再这接受这种强行施加的所谓帮助,以这种名义施行的迫害才有可能少起来。

人要自我负责,别不停呼吁政府多管管

呼吁政府加强对商家监管的,通常都根深蒂固地认为商人生来就是坏的,官员生来就是好的,消费者生来就是蠢的,政府一管就是灵的,不停地呼吁政府多管管多管管。

财知道:网购火爆,也有学者呼吁政府加强监管,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你怎么看?

胡释之:动辄呼吁政府加强对商家监管的,通常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就是认为商家都是聪明绝顶且毫无良知的,也就是所谓奸商,他们会想尽一切高明办法欺骗戏弄消费者。而消费者呢,则是蠢之又蠢的,毫无质量好坏辨识能力。所以,如果没有同样聪明绝顶却又最有良知的政府官员加强监管,消费者就会被商家坑死害死。所以政府官员必须把商人管得严严实实的才是负责任的政府,称职的政府。

而事实是,有多少产品品质不过关、口碑声誉不佳的商家被消费者所自发抛弃淘汰?商家又是多么害怕消费者的差评,而在费心费力地提高产品品质?有多少质量问题是消费者自己发现的,而不是官员查出来的?又有多少官员是收点贿赂就给问题产品背书的?但人们好像对这些事实通常是视而不见的,依然机械地认为商人生来就是坏的,官员生来就是好的,消费者生来就是蠢的,政府一管就是灵的,不停地呼吁政府多管管多管管。

正常的社会,需要每个人都自尊自信起来,自我负责起来,别总把自己当做没有脑子、不能自我负责的小孩,乞盼同样是普通人的官员来为自己做主,为自己负责。这未免有点太不把自己当人看。

法治重要的是限制政府权力

有正确的法治观,切不可一有自己看不顺眼的事就立刻想着报警,或是呼吁立法。我们缺的不是法律,而是缺法治,缺对法律本身的规范。

财知道:现在政府强调依法治国,不少人在遇到一些问题时,经常提出要加强立法,用法律手段把很多事物严格管起来。这种思维又该怎么看?

胡释之:中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够多的了。就像前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前几天公开演讲时透露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有效的法律243部,国务院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680多部,地方性和部门性的规章8000多部,中国是当之无愧的法律大国。”也就是说,我们缺的不是法律,而是缺法治,缺对法律本身的规范。要建立法治,不是要进一步多立法,立更多的法,相反,是要做减法,清理很多不合理的法规。

老百姓的法治观念要更新。依法治国的意思不是要通过多立法增加政府权力,不是凡事都要立个法让政府有权合法地管一管,让法律成为政府权力名正言顺无孔不入的好工具。如果老百姓都是这种法治观,那是在作茧自缚,人们的自由和权利会在法治声中很快消失殆尽。人们将变得动不动就违法,不随身带着法条就没法出门,即便不出门也难保不违法。这可不是法治!

法治是保护人们的自由和权利的有效工具,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就是限制政府权力。那些侵犯人们自由和权利的政府权力要因为违法而被废除。而绝不是要让政府权力通过法律来获得扩张,来变得更有法律保障,更不可违抗。这完全违背法治本意。

我们还要注意。法治也不是每个人强加自己的观念或生活方式给他人的工具,这也是利用法律来侵犯他人的自由和权利,而不是在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比如你自己喜欢冬天穿汗衫,你就组织一帮人呼吁政府立个法,禁止别人冬天穿羽绒服,所谓过度穿衣。你觉得合适吗?如果可以这样,你难道不担心别人可能更人多势众,呼吁政府立个法禁止冬天穿汗衫?

所以我们只要稍微有点眼界就可以看到,如果法律没有客观标准,变成跟着某个人或某些人的看法走的时候,那实际还是穿了法律马甲的人治。而这种人治实际是对每个人都有害无益的。今天你可以立法治你看不顺眼的人,保不准明天就有看你不顺眼的人要立法治你。这就真是变得有法无天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有正确的法治观,切不可一有自己看不顺眼的事就立刻想着报警,或是呼吁立法。而要想着这是不是人家的正当的自由和权利。要记住,宽容别人也是在宽容自己。天底下没有哪两个人是完全一样的,你也不例外。你也是有自己个性的,你也不只是人群中的一个数字。所以保护别人的个性和自由,也是在保护你自己的个性和自由,保护你自己。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您可以关注胡释之微博与其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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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期

没有过度包装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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